15、完善创业服务体系。完善创业信息服务体系,市、县区政府设立创业网站,定期发布投资信息、市场行情、项目推介、技术进步、外经外贸和劳务供求等资讯。市内主要媒体、人才市场、劳务市场、科技市场要定期开设创业专栏。鼓励建立为各类创业主体服务的商会、协会和同业公会等自律性组织。加快发展法律援助、产权交易、信息咨询等各类创业中介服务机构。整合全市科技资源,为民营企业新产品研发、生产工艺的改造提供技术支持。
16、加强创业培训。创新培训模式,积极引入“创办和改善你的企业(SYB/SIYB)”创业培训体系。整合相关部门培训项目和经费,采取市场化运作模式,选择高职、中职教育资源和社会职业培训机构,分阶段、分行业、分层次对各类创业主体开展定向培训、委托培训、在岗培训、订单培训。政府逐年增加创业培训的投入,建立培训补贴与培训质量、促进就业效果挂钩制度。企业用于员工培训的经费,按企业计税工资总额的1.5%税前扣除。
四、加强组织领导,营造浓厚氛围
17、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建立高效、统一、协调的工作机制。市民营经济工作领导小组更名为市全民创业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民创业的宣传发动、组织协调、政策制定、督促检查工作。各部门应加强联动,根据本实施意见,抓紧制定具体配套实施细则。加大督查力度,将鼓励全民创业、发展民营经济纳入各县区、市直相关部门的年终考核体系。市委市政府每年评选表彰一批“创业标兵”。
18、大力弘扬创业文化。充分利用报纸、电视、广播、互联网等大众传媒,在全市深入持久地开展全民创业的大宣传、大讨论、大发动,进一步弘扬“崇尚创新、宽容失败、支持冒险、鼓励冒尖”的创新文化,摒弃“小富即安,小成即满,患得患失,亦步亦趋”的保守心态,树立“劳动光荣、创业有功”的价值理念,让“敢闯、敢试、敢拼、敢冒、敢承担责任”成为时代的最强音,以先进的创业文化塑造时代精神,以改革创新的时代精神激发全民创业热情。
19、不断优化政务环境。进一步简化审批流程,压缩审批时限,推动审批提速。各行政执法部门在执法中原则上实行“教育在先、处罚在后”,不得“以罚代管”或“罚而不教”。继续对现有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进行清理,凡未经省以上批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任何部门一律不得收取;经营性收费实行严格的成本审核,全面实行收费公示制度;垄断行业和公益性行业商品或服务价格实行听证制度和成本约束制度。理顺投诉机制,完善投诉处理办法,对违反规定乱收费或变相摊派的行为予以严肃查处,切实保护创业者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