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强化效能监督。加大效能监督力度,围绕党委政府中心工作、重大决策部署,围绕依法行政、提高机关效能等开展督查,对贯彻执行《
行政许可法》情况进行效能监察。加强效能投诉工作,着力抓好影响经济发展、投资环境建设、社会安定稳定和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投诉的办理。充分发挥效能投诉、效能告诫的作用,坚决查处侵犯企业和群众合法权益的行为。加强效能监督员队伍建设,有效发挥效能监督员的作用。
8、依靠现代科技手段强化监督。充分运用现代电子网络和信息传媒等技术,改进监督手段,拓宽监督领域,增强监督的客观性、准确性和有效性,提高监督效率、质量和整体水平。
六、进一步加大惩治腐败力度,促进预防腐败措施的贯彻落实
(一)突出办案重点,加大惩治力度
当前和今后相当长一段时期内要集中力量查办本地区、本部门有重要影响的大案要案。坚决查办违反政治纪律的案件。重点查办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中滥用权力、谋取非法利益的案件。严肃查办利用人事权、司法权、审批权违纪违法的案件,注意查办发生在基层的以权谋私、与民争利的案件。坚决纠正党员干部中违反规定收送“红包”、跑官要官等问题,促进领导干部廉洁从政。坚决纠正各种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维护好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
(二)加强组织领导,增强办案合力
各级党委要总揽惩治腐败、查办案件工作全局,纪委要协助同级党委搞好组织协调,政府部门要为执法执纪机关办案工作提供必要的财力物力支持和保障,保证执法执纪机关的办案经费。坚持完善《福建省执法执纪机关联席会议制度》,2005-2007年,进一步完善纪检、审判、检察、公安、监察、审计等执法执纪机关的办案协调机制,包括案件移送、查办大要案协作和追逃、追赃等制度和工作程序。
(三)严格依纪依法,注重办案效果
把严格依纪依法办案的要求,贯穿到立案、调查、审理、处分、执行等办案全过程。执法执纪机关要严格按照法律和纪律规定的程序和要求,开展案件调查、审理和起诉、审判等工作。对涉嫌违法违纪的人员使用办案措施,必须按照党内法规和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严格审批、慎重使用。对人的处理要实事求是,十分慎重,把握好政策和策略,宽严相济,区别对待。要综合运用法律、纪律、经济处罚、组织处理、限制从业资格等方式,增强办案的政治、经济和社会效果。2007年前,研究制定组织处理具体规定,限制从业资格规定等管理制度。加强对办案过程和案件质量的监督检查,强化内部监督制约,严肃办案工作纪律。2005-2007年,全省建立完善办案工作责任制和错案追究制度。从2005年起,各执法执纪机关每两年组织开展一次案件质量检查。
(四)推行“一案一整改”,发挥办案治本功能
执法执纪机关要与发案单位共同分析发案原因,查找体制、机制、制度以及党员干部教育管理监督方面存在的问题,采取措施进行整改。2005年,全省纪检监察机关全面推行“一案一整改”制度。从2005年起,各执法执纪机关在办案中发现的苗头性、倾向性和普遍性问题,要及时向有关部门提出加强防范和治本抓源头的工作建议,进行专项治理,加强制度规范,铲除腐败现象滋生蔓延的土壤。
七、加强组织领导,确保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取得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