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完善政府采购制度。建立管采分离、职责清晰、运作协调的工作机制。2006-2007年,制定《关于违反政府采购法律法规行为的纪律处分暂行规定》。制定《福建省政府采购管理暂行办法》,建立健全政府集中采购机构监督考核制度。
(八)全面推行办事公开制度
健全完善政务、厂务、村务、校务、院务等各类办事公开制度。认真贯彻《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
关于进一步推行政务公开的意见》(中办发〔2005〕12号)和《福建省政务公开暂行条例》。按照严格依法、全面真实、及时便民的原则,对各类行政管理和公共服务事项,除涉及国家秘密和依法受到保护的商业秘密、个人隐私外,全面如实公开,使政务公开成为各级政府施政的一项基本制度。进一步规范和完善政务公开的内容、程序、形式和监督保障措施。建立健全政府新闻发布制度、政务听证制度、信息公开制度、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制度以及政务公开工作责任、审议、评议、反馈、备案等制度。完善各类行政服务中心公开办事制度。制定规范电子政务的相关法规制度。
五、加强监督制约,提高监督的整体效能
(一)加强对党政领导班子特别是主要负责人的监督
1、加强对民主集中制执行情况的监督。认真落实好民主集中制和领导班子议事规则制度。切实落实上级党委领导班子成员参加下级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的制度,省委常委每年至少参加一个设区的市党委和省直单位党组(党委)的民主生活会,加强对民主生活会的指导和监督。2005-2006年,把领导班子专题民主生活会纳入先进性教育的总体安排。
2、加强对领导干部个人重大事项报告、述职述廉等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2005-2007年,建立健全对领导干部个人重大事项报告、述职述廉、民主评议、谈话诫勉、回复组织函询和经济责任审计等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办法。2005年,继续扩大述职述廉活动试点范围。对已开展述职述廉的单位,上级党委(党组)要派员参加下级党委(党组)领导班子述职述廉会。2006-2007年,县处级以上领导班子及其领导班子成员全面开展述职述廉。
3、加强巡视监督。2005年开始,对市、县(区)进行巡视,并根据工作需要,有重点地对省直单位进行巡视,切实加强对各级各部门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监督。完善巡视工作相关制度,用好巡视成果,积极推进巡视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和经常化。
4、全面实行纪检监察机关对派驻机构的统一管理,加强对驻在部门领导班子及其成员的经常性监督。2005年,省纪委、监察厅对省直派驻纪检监察机构实行统一管理。2006-2007年,各市、县(区)纪检监察机关全面实行对派驻机构的统一管理。
(二)加强对重点环节和重点部位权力行使的监督
1、加强对选拔任用干部的监督。2005年,重点抓好《关于切实解决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几个突出问题的意见》(中组发〔2005〕4号)的贯彻落实。2006-2007年,对贯彻执行《
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关于切实解决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几个突出问题的意见》和省委《建立选人用人公正机制的若干意见(试行)》的情况进行检查。加大对用人失察、失误责任人员的责任追究力度。
2、加强对财政资金运行的监督。加大对部门预算、国库集中收付、政府采购和收支两条线管理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全面推行会计集中核算制度。2005年,制定《
福建省财政监督条例》、《福建省集中采购机构监督考核管理实施办法》。2006-2007年,建立完善预算编制、预算执行、财政监督相对独立和相互制约的工作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