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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原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长风文化商务区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市政中心区道路工程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太原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长风文化商务区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市政中心区道路工程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并发改投字[2007]60号)


市建管委:
  你单位并建管字[2007]18号文及附件收悉。
  按照市委、市政府“南移西进、北展东扩”的发展战略,为完善太原市城市功能,推动城南地区的经济发展,根据太原市整体规划,现对太原市中心商务区管理中心委托太原市市政工程设计研究院编制的《长风文化商务区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市政中心区道路工程项目建议书》批复如下:
  一、建设规模:市政中心内道路建设包括40米宽道路长2269米(包括40米宽市府南街),30米宽道路长447米,20米宽道路长2453米,总面积153223平方米。
  二、主要建设内容:包括道路工程,雨水工程、污水工程、照明工程,道路绿化及市政广场停车场等。
  三、总投资及资金来源:工程总投资8878.1万元(不含征地和拆迁),其中工程建设费用7007.1万元,其它费用1067.1万元,预备费803.9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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