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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福建省纪律检查委员会关于认真贯彻中央纪委《关于制止以革命传统和爱国主义教育为名组织公款旅游的通知》的通知

中共福建省纪律检查委员会关于认真贯彻中央纪委《关于制止以革命传统和爱国主义教育为名组织公款旅游的通知》的通知
(闽纪发[2005]10号)


各市、县(区)纪委、监察局,省直纪工委(行政监察专员办公室),省直各单位纪检组(纪委)、监察室(处):
  中央纪委近日下发了《关于制止以革命传统和爱国主义教育为名组织公款旅游的通知》(中纪发〔2005〕8号),请你们结合本地本单位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一、各级各部门要认真学习、坚决贯彻中央纪委通知精神。要充分认识以革命传统和爱国主义教育为名,变相组织公款旅游问题的严重危害性。要紧密结合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认真抓好通知精神的贯彻落实。要建立健全相关制度规定,进一步规范有组织的学习参观活动。
  二、采取有力措施,有效防范和制止以革命传统和爱国主义教育为名组织公款旅游行为。各级党委要加强统一领导,严格审批,严格管理,有关部门要切实履行职责,齐抓共管。各级组织、人事、宣传、党校、行政学院和其它培训机构要加强对领导干部、公务员及各类培训班学习参观活动的管理,旅游主管部门要切实加强对各类旅行社组团活动的监督管理。对有组织的学习参观活动,要坚持就近、短期和勤俭节约的原则。严禁借机组织到其他风景名胜区公款旅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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