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经济贸易委员会、江苏省中小企业局关于上报2007年江苏工商企业融资洽谈活动推介项目的通知
(苏经贸投资〔2007〕141号)
各市经贸委(经委),中小企业局,有关市商贸局:
为进一步推进我省产业结构调整,积极支持重点项目建设,省经贸委、人行南京分行、省中小企业局联合举办2007年江苏工商企业融资洽谈活动(《通知》另发)。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市经贸委(经委)、中小企业局、商贸局要高度重视这项工作,主要负责人亲自抓,并结合工作实际由市经贸委(经委)、中小企业局牵头,商贸局、人行各中心支行等部门参加成立领导小组和工作机构,明确具体的承办机构负责人,并确定1名联络员负责与省领导小组办公室的联系。各市组织机构构成、联络员姓名及电话、手机与传真号码请于3月10日前报省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各市经贸委(经委)、中小企业局、商贸局负责组织汇总本地需要资金的各类工商领域投资项目,包括技术改造项目、商贸项目、新增长点项目、技术创新项目,上述项目的资金需求含项目建设资金、商贸企业营运资金、工业企业流动资金。各市要根据国家产业政策和地区发展规划要求,推荐本地重点企业和重点项目参与洽谈,重点推荐已列入或准备申报国家及省重点项目计划的项目、省重点培育发展企业实施的项目、高新技术及新兴产业项目以及各地实施的重大投资项目。省领导小组办公室将把全省推介项目汇编成册,向各金融、投资机构推介,以推动项目实施建设。
三、按照做强做精电子信息、装备制造和石油化工三大主导产业,培育壮大生物、新医药、新材料和新能源四大新兴产业,改造提升纺织、轻工、冶金、建材四大传统产业,加快发展物流、科技、金融、商务等生产服务业的总体要求,重点推介六类专项项目。
1、重大装备制造业专项。重点推介汽车及关键零部件、船舶及关键配套件、航空产业、轨道交通、数控机床等领域项目。
2、高技术和新兴产业专项。重点推介电子信息制造、软件、生物、新医药、新材料、新能源产业项目。
3、传统产业改造提升专项。重点推介江苏具有比较优势的纺织、轻工、化工、冶金、建材行业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