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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中小企业局关于推荐中小企业培训基地的通知

江苏省中小企业局关于推荐中小企业培训基地的通知
(苏中小服〔2007〕30号)


各市中小企业局,省中小企业发展中心、省中小企业发展促进会:

  为完善中小企业培训服务体系,提高培训工作的质量和水平,加快提升中小企业经营管理人员整体素质和创业创新能力,增强企业竞争力,省局决定认定一批为中小企业服务的培训机构,作为全省中小企业培训基地。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条件

  1、独立法人单位,具有健全的组织机构和管理制度,财务状况稳定,主要从事中小企业各类业务培训,并有两年以上教育培训的服务经历;

  2、有固定的工作场所、教室和相应的教学设施;

  3、5名以上专职教学管理人员,10名以上中高级职称或相当资质证书的专(兼)职师资队伍;

  4、服务优质、收费合理,近两年培训人数1000人次以上,受到企业好评。

  二、申报材料

  1、法人证照复印件;

  2、中小企业培训基地基本情况表(附件1);

  3、机构人员基本情况,包括职称、学历、执教资格证书复印件;

  4、场地、教室、设施等图片复印件;

  5、2007年培训工作方案。

  三、工作要求

  (一)严格推荐条件。各市要认真组织好推荐工作,对照条件,严格把关,把当地具备条件、服务好、培训质量高的培训机构推荐出来。每市(含区)可推荐2-3家、县(市)推荐1-2家培训机构。示范服务机构优先推荐。凡被确认的培训基地,省局将进行授牌。

  (二)加强基地建设。各级中小企业主管部门要引导培训基地以提高企业经营管理水平、创新和创业能力为重点,坚持按需施教、理论联系实际,不断提高培训质量和水平;充分利用各类培训资源,完善师资队伍,逐步形成具有一定特色的品牌培训课程,多领域、多渠道、多形式为中小企业开展各类培训服务,并及时收集和管理好有关的培训资料(现场照片、参加培训人员基本情况等)。省局每年将对认定的培训基地进行考核,对不合格的进行淘汰。

  (三)加大扶持力度。各级中小企业主管部门的培训任务原则上都应委托培训基地承担,并根据培训任务完成情况给予一定的资金扶持。省级扶持资金原则上在认定授牌的培训基地中安排。加强培训基地的服务和指导,帮助其解决工作中的问题和困难;建立培训工作的交流机制,通过学习交流、经验总结,提高培训基地的管理水平和服务能力。今年省级扶持资金资助培训约10万人次,其中每个市、县(市)分别为1500人次和1000人次。短期培训按一定标准给予适当补助,中长期培训按照每人不超过学费的50%予以补助。申请资助的短期培训不得收取培训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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