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自治区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藏政办发[2005]77号)
各行署、拉萨市人民政府,自治区各委、办、厅、局: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
国务院关于全面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的通知》(国发〔2005〕28号)和国土资源部等九部委《关于全面启动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工作的通知》(国土资发〔2005〕198号)精神。自治区人民政府决定成立自治区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工作领导小组。现将机构组成人员名单通知如下:
组 长:郝 鹏 自治区副主席
副组长:陈 双 全 自治区人民政府副秘书长
王 保 生 自治区国土资源厅党组书记、厅长
成 员:何 本 云 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副主任
杨 光 明 自治区公安厅副厅长
刘 万 江 自治区监察厅副厅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