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芜湖市委、芜湖市人民政关于实施科技规划纲要增强自主创新能力的决定
(2006年9月5日 芜市发[2006]19号)
为贯彻《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实施科技规划纲要增强自主创新能力的决定》(中发〔2006〕4号)、《国务院关于印发实施〈国家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2006~2020年)〉若干配套政策的通知》(国发〔2006〕6号)和《中共安徽省委、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实施科技规划纲要增强自主创新能力的意见》(皖发〔2006〕8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现就实施《芜湖市科技发展“十一五”规划纲要及2020年远景展望》(以下简称《规划纲要》),增强自主创新能力,建设创新型城市,特作如下决定。
一、把增强自主创新能力、建设创新型城市作为芜湖发展的主战略
科学技术是第一生产力,是推动人类文明进步的革命力量。增强自主创新能力、建设创新型国家,是党中央、国务院把握全局、放眼世界、面向未来作出的重大战略决策,是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开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新局面的重大战略举措。当前,我市已进入必须更多依靠科技进步和创新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的历史阶段。增强自主创新能力,推进经济增长方式由要素驱动型向创新驱动型的根本性转变,是支撑和引领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目标的必然选择,也是芜湖在安徽奋力崛起中争当先锋的必然选择。市委、市政府确定,全面实施《规划纲要》,把创新从科技发展战略、产业发展战略进一步提升为城市发展的主导战略。把建设创新型城市作为芜湖发展的主战略,其内涵就是要以提升自主创新能力为主线,全面推动思想观念创新、发展模式创新、体制机制创新、对外开放创新、企业管理创新、行政管理和服务创新,使创新的意识、创新的精神、创新的力量贯彻到现代化建设的各个方面,不断增强创新活力和动力,使创新成为驱动全市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主导力量,推动全市经济社会又快又好发展。
二、大力提升企业持续创新能力,提高城市核心竞争力
增强自主创新能力,必须充分发挥企业的主体作用。要进一步强化企业在技术创新中的主体地位,建立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相结合的技术创新体系,提升企业持续创新能力。建设创新型城市,必须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贯彻“自主创新、重点跨越、支撑发展、引领未来”的科技发展指导方针。要以提升企业持续创新能力和城市竞争力为核心,实现以下重要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