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自治区保护知识产权领导小组的通知
(藏政办发[2005]87号)
各行署、拉萨市人民政府,自治区各委、办、厅、局:
为切实加强我区知识产权保护工作的领导,进一步加快知识产权保护法律法规建设,自治区人民政府决定成立自治区保护知识产权领导小组。现将自治区保护知识产权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名单通知如下:
组 长 : 多吉泽仁 自治区副主席
副组长 : 任 万 海 自治区政府副秘书长
多吉次仁 自治区科技厅厅长
吉桑顿珠 自治区商务厅副厅长
徐 飞 自治区工商局副局长
门 立 军 自治区新闻出版局副局长
成 员 : 陈 现 杰 自治区高法院副院长
宋 康 宁 自治区检察院副检察长
雷 锦 祥 自治区公安厅副厅长
加永仁青 自治区司法厅副厅长
艾 俊 涛 自治区财政厅副厅长
觉阿泽仁 自治区农牧厅副厅长
王 勇 才 自治区文化厅副厅长
黄 正 秋 自治区林业局副局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