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具体目标
1.人员总量目标
卫生人员总量增加。根据现有编制和自然减员情况,“十一五”期间共需补充卫生人员2969人,使在编卫生人员总数从8765人增加到11514人。
乡村医生从2452人增加到5746人,净增3294人。
2.各级卫生机构人员目标
“十一五”期间,自治区级卫生机构在编人员从1848人增加到1933人,增长4.6%。地(市)级从2990人增加到3021人,增长1.04%。县级从2827人增加到3828人,增长35.41%,平均每县达到51.73人。乡(镇)级从1100人增加到2732人,增长148.36%,平均每乡达到4人。
全区每个村有1名乡村医生。
3.学历结构目标
通过人员补充和开展学历升级教育,力争“十一五”期末使具有本科及以上和大专学历的卫生人员分别达到24%和42%,中专与无学历比例分别降到28%和6%。其中自治区级卫生机构本科及以上、大专、中专和无学历卫生人员分别达到30%、40%、27%、3%;地(市)级分别达到16%、41%、37%、6%;县级分别达到25%、35%、33%、7%;乡级分别达到25%、55%、12%和8%。
通过培训,达到相当于中专学历并获得相应资格证书的乡村医生达到75%。
4.在职教育目标
(1)积极培养各学科带头人。每年选派20~25名在职卫生技术人员攻读硕士学位,选派3~5名在职卫生技术人员攻读博士学位。
(2)实施学历升级教育。鼓励专业技术人员积极参加各级学历升级教育,每年参加各级学历升级教育的人数争取达到700人左右。
(3)实施继续医学教育。采取各种形式的继续医学教育,开展各类专业培训,力争地(市)级以上、县级和乡(镇)在编卫生人员在职培训率均达到80%。
(4)实施乡村医生培训规划。每年培训约420名现有乡村医生,培训500名新增乡村医生。
四、对策和措施
(一)人员补充措施
1.2001-2005年区内外医学院校入学的西藏籍本科生约1265名,大专生约1411名,以上学生将在“十一五”期间陆续毕业,基本能满足“十一五”期间卫生人力发展需求。
2.根据各级卫生机构的人力需求和目标,从医学类专业毕业生中通过公开招考、择优录取的方式,每年对各级卫生机构补充不同学历层次的卫生人员约590名,其中,补充本科及以上学历的毕业生约50名到地(市)级以上卫生机构;补充大专以上毕业生约210名到县级卫生机构;补充大专以上毕业生约330名到乡(镇)卫生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