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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十一五”时期西藏自治区卫生人力发展规划的通知

  全区平均每个村仅有乡村医生0.43人,与基层医疗机构要承担的基本医疗服务、预防保健、妇幼计生等多项工作的需求差距很大。
  2.卫生人员专业、学历和职称结构分布不合理。全区每千人口医师数接近全国平均水平,但约有45.09%的医师分布在地(市)以上医疗卫生机构。全区每千人口拥有的护士数仅相当于全国平均水平的60%,护士严重不足,医护比例失调。同时缺乏卫生管理、预防医学、妇幼保健、口腔、医技专业和卫生监督专业人才。现有卫生人员学历结构偏低,卫生人员中中专和无学历的人员占76.36%。职称结构不合理,高级职称仅占2.03%,中级职称占14.69%,初级职称占63.75%,无职称者高达19.53%。
  3.基层卫生人员待遇偏低,队伍不稳定。全区乡(镇)卫生院卫生人员中,聘用人员占总数的41.83%。聘用人员每月工资在100~450元之间,乡村医生每月误工补贴在35~45元之间。由于工资待遇低,基层工作生活条件艰苦,交通不便,气候恶劣,导致专业人员分配不下去,现有人员留不住,基层卫生队伍极不稳定。
  4.高层次卫生人力资源开发能力较弱。我区现有的高等医学院校毕业的医学专业的学生基本能满足各级卫生机构对初、中级卫生技术人员的需求。但由于医学教育科研机构力量较弱,缺乏高层次人才,致使高层次卫生人力资源开发培养能力较低。
  5.卫生人才引进机制不健全。我区属于经济欠发达地区,引进卫生人才的政策和工作条件缺乏吸引力,外部人才引进困难,内部现有高层次人才留不住。因此,高层次、高技能、高素质人才匮乏。
  二、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新时期西藏工作指导方针,用科学发展观统领全区卫生事业,牢固树立“人才资源是第一资源”的科学理念。按照自治区党委、政府关于加强人才工作的要求,立足我区卫生事业可持续发展的总体需求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战略需要,坚持卫生人力与卫生事业、卫生事业与社会经济协调发展,把卫生人力发展摆到重要的战略地位,加强卫生人才的培养和引进,全面提高卫生队伍的整体素质,促进卫生人力资源合理配置,建设一支结构合理、数量适宜、素质过硬的卫生人才队伍,为提高全区各族人民群众的健康水平,构建小康西藏、平安西藏、和谐西藏做出贡献。
  三、规划目标
  (一)总目标
  “十一五”时期我区卫生人才队伍建设,以农牧区为重点,着力提高农牧区卫生专业人员素质。到“十一五”期末,逐步形成一支与西藏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能基本满足全区各族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卫生服务需求,城乡分布、学历、职称和专业结构较为合理,整体素质较高的卫生人才队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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