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化学防除法。
薇甘菊生长多年、危害严重且周边没有敏感的菜地、农田、花卉苗圃的区域,一般采用特定除草剂森草净(70%嘧磺隆可溶性粉剂)进行防治,使用规范详见《利用70%嘧磺隆粉剂防除薇甘菊技术规程》(DB44/T286-2005)。
(三)种植遏制薇甘菊危害的树木法。
在水源林、菜地、农田和苗圃周边,林缘地,可先对局部区域定向喷洒森草净杀灭薇甘菊,2个月后种植幌伞枫、血桐、阴香、海南蒲桃等能较好地遏制薇甘菊生长的树木,种植密度分别采用2米×2米、2米×2.5米、3米×2米、3米×3米的株行距,实现用乔木树种快速占领生境,并遏制薇甘菊的生长和繁殖,达到防治目的。
(四)引入田野菟丝子法。
在林地、陡坡地、丢弃地及化学防除后植被恢复困难的立地,采用引入田野菟丝子寄生薇甘菊的方法进行防治。按照每3-5平方米放置一株田野菟丝子袋苗,养护一年的办法,可较好地控制住薇甘菊的危害。
(五)综合防治技术。
根据不同生态环境特点,采用以上4种方法相结合,综合使用,可以达到长期控制薇甘菊危害的目标。
六、职责分工
(一)建立市薇甘菊防治联席会议制度并设专家小组,全面指导、协调全市薇甘菊疫情的防治工作。市农林渔业局具体负责薇甘菊疫情防治和技术指导工作。
(二)市农林渔业局会同市环保局,负责督促、稽查薇甘菊防治工作完成情况及防治效果,并作为下一年度治污保洁工作任务指标之一,对各相关单位进行考核。
(三)市政府直属机关部门负责直属管辖区内的薇甘菊防治,经费由市财政解决。市农林渔业局负责直属管辖的森林公园的薇甘菊防治;市城管局负责直属管辖的城市绿地、风景区、公园、城市疏于管理地的薇甘菊防治;市水务局负责直属管辖的水库水缘100米范围以内水源涵养林及其他土地的薇甘菊防治;市国土房管局负责政府储备土地的薇甘菊防治;市交通局负责公路、高速公路、铁路沿线绿化带的薇甘菊防治。市直属机关部门管辖区域的薇甘菊防治工程经费,在各职能局的部门预算中解决。
(四)我市各区政府负责各自辖区的薇甘菊防治工作,督促辖区内的机关、事业单位、居民区、国有企业、民营企业所辖范围内的薇甘菊防治,解决所需经费。
七、进度安排
(一)2007年4月以前完成薇甘菊分布、危害及未来2-3年可能扩展面积的调查,以及防治方案的设计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