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自治区粮食流通体制改革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藏政办发[2006]138号)
各行署、拉萨市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自治区各委、办、厅、局: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
国务院《关于完善粮食流通体制改革政策措施的意见》(国发〔2006〕16号)精神,加强对我区粮食流通体制改革工作的领导,经自治区人民政府研究,决定成立自治区粮食流通体制改革工作领导小组,现将领导小组组成人员通知如下:
组 长:郝 鹏 自治区党委副书记、自治区常务副主席
副组长:次 仁 自治区副主席
成 员:孟 扬 自治区人民政府副秘书长
金 世 洵 自治区发展改革委主任
张 有 年 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副主任
丁 业 现 自治区财政厅厅长
祁 维 国 自治区劳动保障厅副厅长
坚 参 自治区农牧厅厅长
秦 耕 自治区卫生厅副厅长
贵 桑 自治区审计厅厅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