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完善农民保障机制。建议由市劳动保障局负责尽快出台实施面向全体农业劳动者的农村养老保险制度,按上年度农民人均收入的16%缴费,使每位老年农民退休后每月拿到120元左右的退休金。建议由市卫生局负责,提高农村合作医疗人均筹资标准,尽早实现上年度农民人均收入的2%筹资,提高报销比例,扩大受益面。建议由市民政局负责提高农村最低保障标准,逐步缩小与城市低保标准的差距。建议由市民政局负责,逐步建立农村无保障老人生活补助制度。
(七)分类开展村庄整治建设。建议市农办按照建设中心村、改造城中村、合并小型村、保护特色村的思路,对村庄分类整治建设。坚持量力而行、尽力而为的原则,合理确定整治标准,扩大整治范围和受益面,使更多的村庄得到整治。建立村庄整治长效管理机制,建议各区、县(市)财政对于村级保洁等公共支出给予一定补助,巩固整治成果。
(八)推行城乡一体的就业制度。建议市劳动保障局牵头,着力建立城乡统筹的就业管理制度,健全城乡一体的就业服务体系。建立城乡一体的就业登记制度。开展农村劳动力就业登记,凭《就业登记证》进入劳动力市场进行求职择业。建立城乡一体的录用备案制度。各类用人单位使用农村劳动力,到当地劳动保障部门办理备案手续,切实保障劳动者合法权益。建立城乡一体的就业服务平台。建立市、县、乡镇(街道)、村(居委)四级就业管理服务网络,为本市农村劳动力提供各类就业服务。建立城乡一体的劳动力市场。各级劳动保障部门下属的公共职业介绍机构要为用人单位招聘和农村劳动力求职提供及时、方便、快捷的服务,免费为本地农村劳动力提供职业介绍,开设日常服务窗口,实行“一站式”服务;要做好适合农村劳动力就业的岗位需求信息收集、整理、发布工作,定期举办专场招聘洽谈会,提高职业介绍的成功率;加快劳动力市场信息网建设步伐,尽快实现全市城乡劳动力市场信息联网,为农村劳动力就近查询用工信息和开展网上职业介绍服务提供方便。
(九)建设村级综合服务站。在农民集中居住区建设村级综合服务站。建议由市委组织部牵头,以村级办公场所为基础,整合市文广新局的村级文化服务站、市卫生局的村卫生室、市体育局的健身点、市贸易局和供销社的村级放心超市、市农办的农业科技信息服务点等,建设村级综合服务站。涵盖生产、生活两大服务领域,生产服务方面主要包括农技推广、农机作业、农资供应、农业信息等四方面,生活服务方面包括建立农民科技书屋、标准化村卫生室、便民农家店、体育健身器材等设施。每一个试点站统一配置集农业信息查询、农科热线、远程教育、出行指南、电子商务、村务公开、政务公开、农业专家系统、农机作业、专家数据库、农产品认证、公共事业等功能于一体的信息自助查询终端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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