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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市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无锡、苏州、上海新农村建设考察报告》的通知

  (七)不断壮大村级集体经济。苏南始终把“强村”、把发展壮大农村新型集体经济作为建设新农村的基础性、战略性工作。无锡市947个行政村,实现村级可支配收入32.94亿元,村均347.8万元。苏州市1446个村级单位,总收入37.5亿元,村均251.7万元;村级可支配收入28.5亿元,村均198万元。苏南发展村级集体经济主要做法有:一是发展村办企业。通过股份制、股份合作制、承包、租赁等多种经营方式,对原有村办企业,不断加强管理,挖潜增效,促进村级经济增长。常熟市村级拥有“波司登”、“雪中飞”等中国驰名商标和中国名牌产品。二是土地开发增值。苏南允许村利用集体所有的土地,建造标准厂房或商品房。对于那些无地可建的“城中村”,允许他们在近郊规划区内建房,用以办厂、开店或租赁,发展物业经济。从目前苏南村级集体可支配收益构成看,土地租金和附属在土地上的房屋租金是主要来源。无锡市惠山区村级可支配收入中,土地及房屋租金占到60 %左右。三是开展资本经营。一些积累了大量货币资产的村,以投资电力、入股企业等方式,实现资产的保值、增值。无锡惠山区前洲镇北圩村,花1000多万投入电力设备后,每年可获收益100多万。四是加大转移支付。各级财政转移支付资金向村级倾斜,补助经济薄弱村。如无锡市、县、镇级财政投入3100多万元,全部解决了历年积欠的村干部工资。从企业税收留成中提取一定比例返还村集体。对村招商引资项目以及村范围内私营企业所形成的税收留成乡镇的部分,由乡镇财政按不低于20%的比例返还给村。特别是村集体办的或控股的企业所形成的税收留成,提高返还比例。
  (八)健全农村社会保障。三地高度重视农村社会保障,将其作为新农村建设的重点。一是强调就业保障。无锡市出台了促进农村劳动力就业的政策文件,在全面调查农村劳动力资源的基础上,建立了农村劳动力资源数据库,制定了城乡一体的就业登记制度,及时掌握农村劳动力的动态变化情况。全市所有乡镇均成立了劳动保障所,各行政村也都设立了服务工作站,聘用了劳动保障专管员,构建了覆盖全市、遍布城乡的全市劳动保障网络体系。进一步整合各类社会教育培训资源,多层次、多形式分别开展了职业指导、技能培训、创业培训和劳动预备制培训。苏州市在未来三年中,将投入4亿元打造城乡统筹就业新平台--包括统一劳动力资源信息库、统一城乡失业登记制度、至2008年实现劳动保障网络村村通等20项试点工作。二是扩大养老保障。上海市从上世纪90年代中期以来就建立了农村养老保险制度,2004年为了实现养老保险的农村人口全覆盖,在“城保”与“农保”之间建立了“镇保”(小城镇养老保险制度),务农农民和在城市就业农民以外的农民(包括失地农民)享受“镇保”,保障金标准为上海市平均工资的20%,并且“农保”、“城保”和“镇保”之间相互衔接。目前有139万人参保。无锡市2005年启动了针对农村不同群体的“农村养老保险全覆盖计划”:三年内所有乡镇企业职工全部纳入职工养老保险范围;被征地农民全面落实基本生活保障制度;建立新型的农民养老保险制度,对从事农林牧渔业生产的农民实行养老保险,缴费比例合计为上年农民人均收入的20%,其中个人出8%,县、镇财政出12%。2006年底,纯农户养老保险参保率为87.71%。苏州市2005年起也实行了纯农户养老保险制度,按上年度农民人均收入的16%缴费,其中县、乡镇财政出缴费的60%,个人出40%。截至2006年底,全市农村养老保险参保率已达97%。三是提升医疗保障。上海市农村合作医疗按照农民人均收入4%的标准筹资,农民、政府各交一半。2006年人均筹资标准为380元,门诊报销比例为50%,大病报销最高为5万元。苏州市2006年全市农村合作医疗人口覆盖率为93.4%,人均筹资标准为108元, 2007年将提高到200元以上。无锡市2006年,农村合作医疗人口覆盖率为99%,人均筹资达到137.63元,结报比例为39.71%。四是强化低保保障。无锡市农村最低生活保障的保障率达到100%,人均每月180元。苏州市2007年农村低保标准调整为 200元。上海市农村低保根据全市平均工资水平和城市低保标准提高,目前农村低保标准为230元,城乡低保标准比为1.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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