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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市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无锡、苏州、上海新农村建设考察报告》的通知

  (五)大力推进农村“三大集中”。为了解决工业化、城市化和新农村建设推进中的用地问题,三地大力推进农村“三大集中”,并成为一大亮点。以无锡市为例,“三大集中”的具体要求:加快推进农业向适度规模经营和现代都市农业规划区集中,推动农村土地集约开发。在现代都市农业规划区之外的区域,一律不再新建上规模的农业项目和大型农业基础设施。到2010年农业适度规模经营面积比例达到80%以上。加快推进乡镇工业向开发园区和工业集中区集中,推动农村产业集聚。在工业开发园区及工业集中区之外的区域,一律不再新上工业项目;对按布局规划要求逐步撤并的工业集中区,工业企业一律只出不进,并结合结构调整和产业升级,按规划加快整合到位。到2010年工业开发园区和集中区的产出占全市乡镇工业经济总量的比重达到90%以上。加快推进农民向城镇和农村新型社区集中,推动农村人口集中。把农民公寓建设纳入城镇建设规划,倡导集中连片建设农民新社区。在规划确定的农村新型社区之外的区域,一律不再安排新的住宅建设。2006年无锡市农业适度规模经营面积比例达到52.95%,市镇工业集中区营业收入占乡镇工业总量的比重达到75%,拆迁归并自然村763个,建成农民安置房500万平方米。考察团参观的江阴市新桥镇就是“三大集中”的典型。该镇把全镇19.3平方公里分为三大功能区:7平方公里的工业园区;7平方公里的生态农业区;5.3平方公里的居住商贸区。目前,全镇1.3万亩农田规模经营的面积已达1万亩,建成了省内科技水平领先的阳光农林科技示范园。建成了占地5平方公里的工业集中区,集聚了包括国内著名的阳光、海澜、精亚、建安等80多家工业企业,占全镇工业企业数的85%以上,95%以上的工业产值来自于工业集中区。实现“三集中”后,户均住宅占地面积(包括公共用地)从0.65亩左右下降到0.25亩左右,全镇可节约3000亩土地。
  (六)积极推进农村“三大合作”。苏南土地指标增长主要来源于农村“三大集中”,为在土地重组和集中过程中不牺牲农民收入和生活预期,无锡、苏州等地着力深化新农村建设的改革创新,大力发展村级集体经济股份合作社、土地股份合作社和农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等“三大合作”,实现富民强村。一是发展集体经济股份合作社。2006年,苏州市累计成立了社区股份合作社460家,占全市总村数45%;入社农户47.03万户,占农户总数44.36%。去年一年,全市农村社区股份合作社平均收入272万元,比全市村级集体平均收入197.4万元高出74.6万元。股份合作社平均每股分红55元,享有股权的社员人均获得收入113元。无锡市累计组建村级集体经济股份合作社311家,持股农民总数达69.5万人,改制村已占到全市总村数的近三分之一。二是发展“富民股份合作社”。农村富民合作社,亦称农民投资性物业合作社,是农民新型合作经济组织。为苏州市所独创。其组织形式是以农民为主体,由农民自愿组织起来,集聚资金入股建社,按相关手续报建或购置标准厂房、集宿楼、服务业设施、农贸市场等进行物业出租,以及开展绿化保洁、物业管理等服务,所获收益按股分配。考察团参观的苏州枫桥街道就成立了“枫桥民发富民合作社”,该合作社将以街道下属的24个村股份合作社为股东,用增资扩股的形式吸收农民股民的现金认购。农民以股东户为单位自愿以现金入股,每股为5000元,每个股东户最高认购6股,股民入股后原则上3年内不得退股。合作社将投资1亿元分3期建造打工楼,为外企员工提供房屋租赁服务。富民合作社实行“保底分红”的股红分配原则,即前3年保底分红率为年8%,以后每年按企业经营收益状况逐步提高股份分红比例。苏州市现有富民合作社253家,入社农户2万户。三是发展土地股份合作社。按照“依法、自愿、有偿”的原则,积极鼓励和引导农民以土地承包权作价入股,组建各类土地股份合作社。到去年底,苏州市已累计组建土地股份合作社123家。去年一年,共有83.66万亩农用地实现了流转,农民流转1亩土地能获得600-1000元的租金收入。无锡市土地股份合作社已组建216家,入股土地面积近10万亩,农民参加土地股份合作和土地流转并取得收益分配的比例达50.76%。四是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2006年,苏州市累计组建298家农民专业合作组织,销售各类农产品53.5万吨,经营总收入25.2亿元,实现纯收入4亿元,按销售额返回社(会)员1.5亿元,按股分红0.5亿元,社(会)员户均纯收入达2.05万元。无锡市创建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206家,入社农户超过5万户,带动农户超20万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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