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按需施教,注重实效。教育培训工作必须适应我省司法行政队伍建设实际需要,遵循人才成长规律,立足当前,着眼长远,干什么、学什么,缺什么、补什么,内容丰富、形式多样,增强教育培训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提高培训质量。
4.统一管理,分级实施。适应司法行政系统点多、线长、面广的特点,坚持统一规划、统一管理,明确责任、分工负责,分级实施、分类指导,建立健全培训网络和培训体系,开展不同内容和不同要求的培训。
5.深化改革,探索创新。必须树立现代理念,适应形势要求,不断探索教育培训的新思路、新途径和新措施,不断创新模式、内容、方法和机制,增强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的生机与活力,开创我省司法行政系统教育培训工作的新局面。
二、工作目标和主要任务
(一)工作目标
通过五年努力,全省司法行政系统教育培训工作在以下几方面取得新的进展和明显成效:
--全省司法行政系统队伍综合素质明显提高,各级领导干部的依法行政能力和开拓创新能力明显增强,队伍的学历、专业、知识结构进一步优化,紧缺人才明显增加。至2010年底,全省司法行政系统队伍学历层次要高于全国平均水平,大学专科以上学历占队伍总数90%以上,其中,大学本科学历比例不少于队伍总数的50%,研究生文化程度和双学士学位比例不少于队伍总数的3%。全省监狱劳教人民警察队伍中,法律、监所管理、教育学、心理学、信息工程、医学等核心专业人员比例达到70%以上,心理学专业不低于8%。形成全省司法行政相关专业人才库,核心专业的中、高级人才比例不低于相关专业岗位人员总数的10%。
--与全国司法行政队伍专业培训教材体系相适应,形成以案例库为主要内容的全省系统内相关专业培训辅助教材体系;与司法行政各类岗位需求相适应,形成符合我省系统内实际情况的专业培训教学体系和课程体系。其中,2008年底前完成监狱、劳教工作等岗位辅助教材体系、教学体系和课程体系建设;2010年底前完成司法行政相关专业岗位的辅助教材体系、教学体系和课程体系建设。
--形成布局合理、功能齐全、特色鲜明、优势互补的全省司法行政队伍培训网络。全省系统内三级培训基地建设逐步规范,并于2008年底前与司法部、省委组织部、省人事厅及在杭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相关专业培训机构相衔接。
--形成素质优良、规模适度、结构合理、专兼结合的师资队伍。2007年底前在全国系统内率先建成司法行政及相关专业的培训师资人才库,2008年底前全省系统内培训师资人才库与司法部、省委干部教育培训及在杭高等院校、科研院所专业培训师资人才库相衔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