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后过渡期综合性应对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
(藏政办发[2006]142号)
各行署、拉萨市人民政府,自治区各委、办、厅、局:
自治区商务厅《关于做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后过渡期综合性应对工作的实施意见》已经自治区人民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六年十二月十四日
关于做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
后过渡期综合性应对工作的实施意见
(自治区商务厅)
从2005年起,我国开始进入加入世贸组织后过渡期。后过渡期是指我国加入世贸组织谈判中为国内产业争取到的过渡期基本结束后的一个特定时期。这一时期,我们既面临发展机遇,又面临新的挑战,需要积极应对,趋利避害。为切实做好后过渡期我区综合性应对工作,根据《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商务部〈关于加入世界贸易组织后过渡期地方综合性应对工作若干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6〕80号)精神,结合我区实际,现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提高对做好后过渡期应对工作重要性的认识
2001年12月11日我国加入世贸组织以来,我区的产业、对外贸易、利用外资等基本上没有受到负面冲击,但并不意味着将来也不会受到影响。一方面,经济全球化深入发展,国际产业结构调整和转移的步伐不断加快,我国西部大开发战略深入实施,这一切都将为我区经济发展带来新的机遇。另一方面,随着后过渡期的到来,原有的一些管理手段将逐步放开或取消,部分敏感产业将面临进口产品和服务的竞争,一些深层次的影响也将逐渐显现出来。对此需要引起各级政府部门和企业的高度重视,提高对后过渡期的认识,制定相关的应对措施,未雨绸缪,积极做好应对工作。
在统筹协调各项应对工作时,要把握以下工作原则:履行义务与行使权利相结合,遵守世界贸易组织规则与充分运用规则相结合,鼓励竞争与适度保护相结合,扩大对外开放与维护国家经济安全相结合。
二、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提高依法行政水平
加入世界贸易组织以来,我区各级政府高度重视并稳步推进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仍存在不少与后过渡期新的形势要求不相适应的问题。各级政府要下大力气进一步转变职能,尽快建立健全统一规范、公开透明、顺畅高效的行政管理体制和行政服务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