突出质监业务培训。构建援藏干部带动、专家进藏专项培训、选派业务骨干到内地对口援藏省市(县)挂职学习的培训体系,全面提高业务干部的理论水平、业务水平和业务技能。从国家质检总局及其直属事业单位选派援藏干部,到区局、局内各处室所挂职。从对口援藏省市局及其直属事业单位选派援藏干部,到七地(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及其事业单位挂职。选派区局各处室队所负责人、各处室队所优秀干部,到对口援藏省市局相应处室所挂职学习、锻炼。选派七地(市)局负责人(非援藏干部)、各科室优秀干部到对口援藏省市的地市局挂职学习、锻炼。
加强各类人员的在职学历教育。积极引导、鼓励工作人员利用业余时间在职学习,进一步改善文化和专业结构,增强自身综合素质。
第十六节 全面加强宣传工作,提高全区质量意识
构建重点宣传规范化、常规宣传制度化、宣传意识普遍化,协调运转、手段有力、程序规范的宣传体系。健全宣传制度、完善宣传计划、规范宣传程序。扩大宣传范围、创新宣传手段、深入宣传层面、提高宣传质量。
在西藏日报、商报、电影电视报和西藏人民广播电台、西藏电视台等媒体创办“西藏质监”专栏,向社会宣传“西藏质监事业”和“以质取胜”的发展思想。建立与中国质量报的联系机制,加强西藏质量报道,逐步拓宽西藏质监事业发展的报道渠道。全面加强信息编制、报送工作,不断完善信息工作办法和制度,提高西藏质监信息服务区党委、政府和总局决策的参考价值。积极利用媒体专栏优势,营造全系统干部职工学质量、讲质量、参与质量宣传的氛围,推动工作研究,不断提高宣传质量,推进宣传工作深入发展。创新宣传办法,扩大宣传范围,推进“3·15”、“质量月”、“计量日”、“标准化日”等宣传活动制度化、规范化。完善“12365”为载体的质量投诉咨询服务工作,扩大“12365”的社会影响力。大力传播质量文化,营造全社会关心质量的氛围,全面提高政府、社会、企业实施“以质取胜”战略的意识。
第三章 保障措施
争取把本规划纳入自治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取得国家有关部门、自治区党委、政府、发改委、财政等部门的支持。制定好质量技术监督事业发展规划,争取纳入自治区“十一五”时期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做好宣传和汇报工作,争取自治区党委和政府的重视和支持。积极争取国家和自治区财政支持,确保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履行职责的财力保障。继续争取国家投资,完成七地(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建设项目立项建设,根本解决西藏质量技术监督事业发展的瓶颈制约。继续争取自治区财政投入力度,解决技术机构建设、信息化建设、宣传报道等工作经费不足的问题。继续争取总局的政策、资金倾斜,保障质量管理监督、标准、计量、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检验检测等经费投入。
进一步做好“十一五”时期的援藏工作。请示总局2006年在拉萨召开第二次全国质量技术监督系统对口援藏会议,形成质监系统“十一五”时期援藏工作计划,进一步完善援藏工作机制。继续争取总局政策、资金、装备、技术、人才、信息、干部培训各方面的倾斜力度。争取对援省市局加大援助力度,解决西藏质监事业发展的瓶颈制约,强化技术保障能力,提高专业化水平。以提高西藏局干部队伍整体素质和专业化水平为核心,积极推动实施援藏干部带动方案,争取计划外援藏干部进藏,直接带动西藏局干部队伍的成长。以提高技术保障能力为核心,推动实施技术援藏方案,争取对援省市局技术装备、人员培训各方面的支持,大力改善技术条件。以解决基本建设瓶颈制约为重心,积极争取总局和对援省市局资金投入力度,彻底解决七地(市)质量技术监督局的基本建设问题。
加强组织领导,确保规划的贯彻落实和实施。建立自治区局领导为核心的领导小组,层层分解落实“十一五”时期的主要任务。成立专门的基建领导小组,协调解决各种问题,确保七地(市)局基础设施建设、实验室建设和金质工程建设的顺利进行。成立专门的援藏工作和人才培训工作领导小组,确保“十一五”时期援藏工作和人才对口交流培训工作的实施。
建立层层负责的责任制,确保规划实施。各地(市)局、局属各部门要正确理解把握“十一五”时期工作的指导思想、指导方针,按规划的要求和职能分工,层层分解规划任务,健全工作制度,创新工作手段,落实工作责任,各司其职,各负其责,通力合作,完成规划中确定的各项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