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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批转区“十一五”时期质量技术监督事业发展规划的通知

  建立食品生产加工企业电子监管系统。在我区有条件的食品生产企业建立电子监管系统。充分利用信息化手段,对企业原辅材料、食品添加剂使用、生产加工、成品贮存等生产加工全过程进行监管,从生产源头杜绝非食品原料的使用和食品添加剂的过量添加,保证食品的可溯源性。
  加强对小作坊食品生产加工的管理。针对我区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数量大、分布广的特点,落实既要便民,又要管好的指导思想,积极探索建立食品业过渡期管理、分类管理、定期检验办法等针对性强、便于操作、低成本的管理模式。
  建立食品安全应急反应机制。针对我区食品生产加工环节出现的突发质量安全状况,从信息收集、危害评估、调查分析、现场控制、标准制定、执法检查、情况通报各方面建立应对措施,将危害和损失降到最低程度。

第四节 全面推进标准化工作充分发挥


  标准化工作的技术支撑作用
  推进农牧业标准化和农牧业标准化示范区建设。以优质青稞、牦牛、绒山羊、藏猪、藏鸡、高原食用菌、红景天、人参果等具有高原特色的农牧林产品为重点,制定包含农牧业生产产前、产中、产后全过程的标准体系,大力推进农牧业标准体系的建立和完善。把农业作物种子、种苗培育,农作物生产监测,农产品再加工,以及包装、存储、运输、销售各个环节全部纳入标准化管理的轨道。
  大力推进先进标准的贯彻实施,以标准化生产、标准化管理手段培育农牧业深加工龙头企业,提高产品质量,创建名牌产品,占领市场,形成从农户到市场的产业链,促进结构调整,促进农牧民增收。
  以提高农业产量和质量水平为重点,继续推动农业示范区的发展,做好青稞、油菜籽、高效蔬菜、藏鸡四个农业标准化示范区以及曲松县三个农业标准化示范区项目;在全区范围内组织培训青稞、油菜籽、高效蔬菜、藏鸡4个农业标准推广技术人员。加强标准化示范区管理,缩短示范周期,提高农业标准化示范区工作的有效性。以优势农牧产品的标准化为重点,积极推广农业标准化示范区、农业科技园区、生态农业示范区建设的经验,以点带面,积累经验,加大农牧业标准的实施力度。积极与农口部门联合协作,积极探索农业标准化转化为农牧民增收的有效渠道,努力建设我区社会主义新农牧区。
  建立完善标准化工作体系。建设标准情报信息资料库,建立完善标准制修订、标准信息咨询、标准技术交流、标准宣传贯彻、标准监督实施和国内外先进标准推荐为主要内容的工作体系。加强条码代码工作。推进标签认可工作。以强制性标准为重点,强化标准实施与监督。
  做好地方标准制修订工作。充分发挥标准化综合管理职能作用,加强与农口部门、农业科研单位的协调,以农产品质量安全为重点,积极争取标准制修订项目,开展标准制修订工作。以市场为导向,特色产业为重心,加大地方标准制修订力度,积极推进农牧业标准制修订工作,不断提高地方标准与市场的关联度。积极探索服务标准化工作的新模式与新机制。加大食品和消费品标准制修订和实施力度。建立健全食品质量安全标准体系,强化监督,推进食品生产加工企业采标工作,大力实施食品业标准化。引导和帮助我区有条件的企业,参与标准制修订工作,推进企业真正成为标准制定和实施的主体。
  做好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标准化工作。按照总局部署,抓好节能、节材、节水、节地及矿产资源综合利用、废旧产品综合利用、环境管理、可再生能源、清洁生产等领域标准项目的落实。
  贯彻落实以质取胜战略,围绕源头抓质量,推进企业标准化。开展工业企业采标情况调研,全面推进标准清理备案工作,掌握我区企业标准采用、标准水平情况。贯彻实施《企业标准体系》系列国家标准,督促企业建立健全以技术标准为主体、以产品标准为龙头,涵盖企业生产、经营全过程包括管理标准、工作标准在内的企业标准体系。结合我区产业和企业特点,制定采标计划,分行业、分阶段、分层次推动我区企业采标工作。密切配合名牌战略、扶优扶强战略,首先在名牌产品生产企业推行采用国内外先进标准计划。坚持企业自愿、宁缺勿滥原则的基础上,继续引导企业做好“标准化良好行为企业”申报工作。鼓励“标准化良好行为企业”积极采用国内外先进标准,不断提高标准化水平。

第五节 加强计量监管为我区经济社会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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