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批转区“十一五”时期质量技术监督事业发展规划的通知
(藏政发[2006]70号)
各行署、拉萨市人民政府,自治区各委、办、厅、局:
自治区质量技术监督局制定的《西藏自治区“十一五”时期质量技术监督事业发展规划》,已经2006年11月22日政府第27次常务会研究同意,现批转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六年十二月十五日
西藏自治区“十一五”时期质量技术监督事业发展规划
“十一五”时期(2006年-2010年)是我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关键时期。按照科学发展观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要求,全面贯彻落实自治区《“十一五”时期社会与经济发展纲要》和国家质检总局“十一五”质检事业发展规划,制定西藏自治区质量技术监督事业“十一五”发展规划,作为今后五年质监工作的基本蓝图和行动纲领,统领西藏自治区质监各项事业发展,动员和组织全区质监系统全面履行职能,推进西藏质监事业更好地服务西藏“十一五”时期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的中心工作并大有作为,同时也推进西藏质检事业在今后五年有一个大的发展,把我区质量技术监督事业推向新的更高的发展阶段,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指导意义。
第一章 “十一五”时期西藏质监事业发展
的基本思路、指导思想和主要目标
第一节 “十一五”时期西藏质监事业发展的基本思路
围绕服务我区经济发展、社会稳定的中心工作,贯彻落实自治区“十一五”规划和国家质检总局“十一五”规划的各项安排部署,针对质量技术监督事业发展中的主要制约因素,攻坚突破,内强素质,外树形象,全面履行质监职能,开创质监工作的新局面,争取做到西藏质监工作与全国基本同步发展。抓住机遇,争取“十一五”时期西藏质量技术监督事业实现跨越式发展。
第二节 “十一五”时期西藏质监事业发展的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新时期西藏工作指导方针,以科学发展观统领西藏质监工作全局,以“依法行政、严格把关、服务经济、促进发展”为宗旨,以狠抓生产源头为中心,以实施以质取胜战略为主线,坚持自力更生和全国支援相结合,改革创新,全面提高综合管理和行政执法水平,建立完善适应我区经济发展的法制化、规范化、科学化的质量技术监督工作体系,不断提高质量技术监督工作服务我区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的有效性。
第三节 “十一五”时期西藏质监事业发展的主要目标
质监职能全面履行,质监工作和全国基本同步,服务我区产业建设、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的能力大幅度提升。质量管理、质量监督、计量、标准化、认证、特种设备安全监察、食品质量安全和行政执法职能全面深入履行。质监工作在源头抓质量,服务我区特色农牧业及加工业、优势矿产业、旅游业、藏医药业、民族手工业、建筑建材业发展方面的作用日益凸显;在促进传统农牧业向现代农牧业转变,促进农牧业增长、农牧民增收,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方面,作用日益发挥;在源头打假,整顿和规范我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在确保我区食品质量安全和特种设备安全,服务我区社会稳定、构建和谐西藏方面,作用日益重要。
全区质量意识大幅提升。政府对质量技术监督事业更加重视,媒体对质量技术监督事业更加关注,人民群众参与质量监督的意识进一步提高,消费者运用法律手段自我保护的能力增强。80%以上产品生产企业(不包括小作坊)质量管理主管人员接受过质量管理培训。企业是第一质量责任人的意识、质量第一的意识、以质取胜、搞好质量控制的意识、持续改进质量意识、以顾客需求为导向的意识明显提高。企业质量诚信意识和诚信经营的意识明显提高。
全区产品质量水平稳步提高。全区主要企业产品质量、质量信誉提高,产品总体质量水平显著改善。到2010年,主要生产企业质量保证体系完善,企业标准采用率达到90%以上,出厂检验率达到100%。产品监督抽查覆盖我区生产领域主要工业产品和食品,抽检样品达到1000个以上,抽检合格率70%以上。200家以上产品获得质量认证(包括体系认证和产品认证)。全区取得生产许可证的企业达到50家。中国名牌达到5个,国家免检产品8个,结合我区加快产业建设步伐,实施特色经济发展和优势资源转化战略,培育西藏高原特色名牌50个,地理标志产品保护产品5个。农业标准化示范区达到16个,其中国家级10个,自治区级6个。食品企业标准技术审查率100%。制定农牧业标准32项,其中农业标准19项,畜牧业标准4项,林业标准1项,其他经济作物标准2项,农产品加工技术规程6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