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关于开展儿童玩具产品强制性产品认证宣传工作的通知
(津质技监局认[2007]199号)
各区县质监局、妇儿工委办公室:
儿童安全是关系儿童健康成长、家庭幸福和社会和谐的重大问题,越来越引起国家和社会的普遍关注。儿童玩具安全是儿童安全的重要内容和方面,是
中国儿童发展纲要和天津市儿童发展规划中儿童与环境领域的主要指标。保证儿童玩具安全,促进儿童在共建共享和谐社会的伟大进程中健康成长,是政府和社会的共同责任。
对玩具产品实施强制性产品认证制度,通过抓产品质量安全,切实保护我国儿童的生命安全和身心健康。按照制度规定,自2007年6月1日起,凡列入强制性产品认证目录内的童车、电玩具、弹射玩具、娃娃玩具、塑胶玩具、金属玩具等玩具产品,未获得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和未加施中国强制性认证标志的,不得出厂、销售、进口或在其他经营活动中使用。届时市质监部门将依法在全市开展强制性认证专项执法检查。为配合国家玩具产品认证制度的顺利实施,促进玩具产品质量总体水平的提高,现就“六一”国际儿童节期间开展儿童玩具产品强制性产品认证宣传工作,作如下要求:
一、要加强对玩具产品强制性认证制度的宣传,各区县质监局、各区县妇儿工委、各成员单位及有关部门要以“六一”国际儿童节为契机,加大对玩具产品认证制度的宣传力度,可通过采取现场咨询、服务、发放宣传材料,张贴宣传画等形式,宣传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制度有关法律法规、玩具产品认证有关知识,在6月1日前后掀起玩具产品认证宣传工作的新高潮。
二、督促各经销商要严把进货关,加强进货验收制度,确保2007年6月1日后不销售未经强制性认证,未加贴强制性认证标志的玩具产品。
三、教育广大少年儿童和家长要增强自我保护意识,购买玩具时要选择加贴强制性产品认证标志的玩具产品,自觉抵制没有获得强制性认证的玩具产品,切实保障儿童的健康安全。
希望各区县质监局要充分认识儿童玩具产品强制性认证工作的重要意义,紧紧抓住“六一”儿童节的有利契机,发挥优势,突出特色,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活动,努力推动玩具产品强制性认证制度的顺利实施。各区县妇儿工委办公室要从贯彻落实
中国儿童发展纲要和天津儿童发展规划,在全社会倡导和树立儿童优先理念的高度,主动联系积极配合质监部门的工作,形成工作合力,共同为我市儿童安全健康成长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