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改进和规范公务接待。认真执行国内公务接待有关规定,实行定点管理,执行经费标准,减少接待用车,简化公务礼仪。司法行政干警在各种公务活动中,要严格执行廉洁自律各项规定,自觉拒绝下级单位、行政相对人各种违反规定的宴请招待、娱乐安排以及土特产等礼物馈赠。
(五)厉行节约、反对铺张浪费。严禁领导干部违反规定驾驶公车,用公款相互吃请、游山玩水和进行高消费娱乐,用公款信用卡私人刷卡消费。坚决制止和纠正以学习考察、招商引资等名义公款旅游特别是出国(境)旅游。严格各种政府采购活动审批、操作程序,进一步严格执行大宗物资采购、基建工程项目招投标的有关规定,切实压缩行政费用开支,努力建设节约型政府。
(六)加强监督,进一步推进机关效能建设绩效考核和行政监察工作,进一步采取有效措施,全面开展执法监察、效能监察、廉政监察。进一步重视信访工作,认真处理各种涉及作风建设的来信来访问题,进一步通过纪检监察、警务督察,查处和纠正各级领导干部和普通干警在履行职务活动中的违法违纪问题、各种关系队伍作风建设的违法违纪问题,加强行风建设,督促各个管理部门依法履行管理职责。
四、精心组织、科学安排,按照省委省政府的部署,扎实推进活动进程
按照大局着眼,小处入手,抓住重点,整合载体,讲求实效的思路,活动分三个阶段组织实施。
第一阶段:宣传发动,提高认识(从现在起到4月底)
3月初,厅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召开学习会、厅党委研究确定具体工作意见;厅机关召开开展“作风建设年”活动动员会,率先作动员部署。3月中旬,结合全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厅党委对全系统作出动员部署。省监狱、劳教两局和省属各监狱劳教单位,也应根据自身工作安排进行具体部署。要结合实际,通过上党课、听报告、交流研讨等多种形式,学习党的三代领导核心关于加强作风建设的重要论述,学习胡锦涛总书记在中纪委七次全会上的重要讲话,学习《党章》、《
公务员法》和加强领导干部作风建设的有关读本,学习省委十一届十一次全会和习近平同志在省纪委十次全会上的讲话精神,结合正在开展的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和全年工作部署,组织开展改进作风大讨论,统一思想认识,切实以良好的精神状态投身“作风建设年”活动。要做到部门密切配合,统筹安排,把加强领导干部作风建设纳入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和干部教育培训的重要内容,开展有针对性的教育。要加强宣传和信息沟通,在加大对外宣传的同时,充分利用厅简报、政工简报、纪检月报和门户网、局域网等网络载体,为干警学习交流提供平台,为开展“作风建设年”活动营造良好氛围。
第二阶段:查找问题,边整边改(2007年5月-8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