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日~6月30日 。
五、活动内容安排
(一)为了切实搞好“安全生产月”活动,我委结合建设系统实际情况,组织开展以下活动。
1、各单位根据实际情况。利用各种形式对管理人员和职工进行全员法律、法规和安全知识教育。有关宣传挂图和学习资料、VCD光盘等可直接与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或与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管理协会联系购买(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联系电话:85811465,地址:杭州延安路484号;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管理协会联系电话:88398960,地址:莫干山路100号耀江国际大厦B座17楼)。
2、6月15日左右在吴山广场,组织主题为宣传安全生产的大型文艺晚会。
3、6月1日左右组织百场电影、百场讲座进工地启动仪式,结合放映、讲座开展对民工进行安全基础知识教育。
4、6月1日起开展对民工“送文化、送健康、送温暖”三送活动。
5、组织一次安全生产现场观摩会,对今年发生事故和受通报批评的企业项目负责人进行安全教育。
6、结合今年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开展生产经营单位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执法检查。
(二)、各区(开发区)、县(市)建设局、系统和直属各单位要结合本单位、本部门的实际情况,制定活动方案,落实活动内容,活动内容安排情况要在5月30日前报建委工程处。
六、活动的有关要求
1、加强领导,认真组织,全面实施,确保“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顺利开展。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充分认识“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重要意义,提早动手,充分准备,加强领导,狠抓落实。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安全监督机构要建立安全月活动领导小组,落实专项经费,加强活动的宣传、组织、协调、检查和总结工作,以“安全生产月”活动为契机,推动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
2、加强宣传教育,突出主题,营造“关爱生命、关注安全”的氛围。针对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安全生产特点、存在的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将“安全生产月”活动与建设“平安杭州”、打造“生活品质之城”结合起来。各区、县(市)建设局、开发区管委会、委系统和直属各单位要负责各自管辖范围内的宣传工作,在全国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中,要在办公场所、生产车间和建筑工地等处悬挂宣传横幅,张贴宣传资料,营造活动氛围。在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活动中,要把学习贯彻《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
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
杭州市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等作为全市建设系统“安全生产月”宣传教育活动的重要内容,利用黑板报、广播、宣传车、网络、挂图、事故案例等多种形式,通过多种渠道,加大宣传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