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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市建委关于在全市建设系统开展二00七年全国“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

杭州市建委关于在全市建设系统开展二00七年全国“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
(杭建工发[2007]195号)


各区(开发区)、县(市)建设局、委系统及直属各单位:
  根据杭州市委宣传部、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等六部门下发《杭州市关于开展全国“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杭安监〔2007〕号46号文件)、省建设厅《转发建设部、省委宣传部等关于开展全国“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建建发〔2007〕118号文件精神,决定在我市建设系统与全国同步继续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认真贯彻实施《安全生产法》、国务院《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浙江省安全生产条例》、《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和《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为主线,突出“综合治理,保障平安”为主题的“安全生产月”活动,普及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和安全生产知识,大力营造全系统“关注安全、关爱生命”的氛围,进一步增强各级领导和广大职工对安全生产工作重要性的认识,推动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最大限度地消除各类事故隐患,遏制重大伤亡事故的发生。
  二、组织领导
  为认真做好全市建设系统全国“安全生产月”活动的组织协调、宣传、教育实施工作,加强领导,落实责任,成立杭州市建设系统全国“安全生产月”活动领导小组,杭州市建设系统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即为杭州市建设系统全国“安全生产月”活动领导小组,具体负责全市建设系统全国“安全生产月”活动的组织、实施、指导、协调和监督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建委工程处,办公室主任董学群,副主任戴宝荣、王泉根。
  三、活动主题
  “综合治理,保障平安”。
  四、活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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