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通信部门。为防汛机构、防洪工程和抗洪抢险提供通信保障,做好与黄河专网的衔接,制定应急通信保障方案。必要情况下,动用应急通信设施,保障防汛通信畅通。
(5)民政部门。制定灾民安置和生活保障方案,负责滩区、蓄滞洪区的灾民安置及救济工作,及时统计受灾情况,向防汛抗旱指挥部和民政部报告。
(6)卫生部门。负责组织灾区卫生防疫和医疗救援工作,并制定和实施灾区卫生防疫、医疗救援方案,确保大灾无大疫。
(7)国资、商业、供销部门。负责社会防汛物资储备和紧急筹集防汛抢险物资,制定物资供应保障方案,保障防汛抢险需要。
(8)交通、铁路、民航部门。抗洪期间保障运输道路畅通,优先运输防汛抢险人员和物料,为紧急抢险和撤离人员及时提供所需车辆、船舶、飞机等运输工具,制定交通运输保障方案,并根据抗洪抢险需要及时抢修临时道路,确保抢险队伍、物资、设备及时到位。
(9)公安部门。负责维护防汛抗洪现场治安、交通秩序,严厉打击破坏防洪工程设施、盗窃防汛物资的违法行为。制定紧急情况下的交通道路管制方案,必要时实行防汛抢险交通道路管制,保障防汛抢险道路畅通。
(10)新闻宣传单位。制定宣传报道和洪水预警方案。负责利用报刊、广播、电视等新闻媒体进行防汛宣传动员、洪水预警预报及紧急时期滩区、滞洪区群众迁安发布报警工作。
(11)人民解放军和武装警察部队。负责承担抗洪抢险、营救群众、转移物资等抗洪抢险“急、重、险、难”的抗洪抢险任务。
(12)其他有关部门要根据各自的职责和防汛抗旱指挥部指令,做好防汛抗洪工作,共保防洪安全。
各部门、各单位要根据职责分工,制定相应的保障方案,落实保障措施,报同级防汛抗旱指挥部备案。
四、防汛工作要求
今年我省黄(沁)河防汛任务十分艰巨,各级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以人为本、科学防控、依法行政原则,统一思想,把握大局,求真务实,克服麻痹思想和侥幸心理,立足于防大汛、抗大灾,早部署、争主动,扎实做好各项防汛工作。
(一)全面落实各项防汛责任制。各地要把完善各级防汛抗旱指挥部应急反应和处置能力作为落实责任制的重要内容,切实贯彻落实国家防汛抗旱总指挥部印发的《各级地方政府行政首长防汛抗旱职责》。在总结经验的基础上,抓紧落实以行政首长负责制为主要内容的各项防汛责任制,进一步完善各项规章制度,把行政首长负责制贯穿到黄河防汛工作的全过程,责任到人,措施到位。汛前,各级防汛指挥机构要在媒体上公布防汛责任人名单和责任内容,接受社会和群众的监督,依法行政,提高机构防汛工作管理能力和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