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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农业厅关于下发2007年省农业产业化农业项目以奖代补资金申报指南的通知

浙江省农业厅关于下发2007年省农业产业化农业项目以奖代补资金申报指南的通知
(浙农计发〔2007〕21号)


各市、县(市、区)农业局、财政局(宁波不发):

  为积极培育新型农业主体,推进高效生态农业发展,根据省委省政府《关于全面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决定》和《省财政农业产业化以奖代补资金管理办法》(浙财农字〔2007〕68号)精神,现就2007年农业产业化农业项目以奖代补资金申报事项通知如下:

  一、扶持原则

  2007年农业产业化要围绕我省农业十大主导产业发展,重点扶持蔬菜、茶叶、果品、畜牧、花卉、蚕桑、食用菌、中药材等产业。对符合优势农产品区域规划,提高农产品附加值,与农民建立稳定产销协作关系,特别是实行“订单”收购农产品、“二次返利”及参与特色优势产业强县强镇(乡)、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农业龙头企业进行扶持,提高其对广大农户的带动能力和参与市场的竞争力。省以上财政资金上一年度支持过的项目不扶持。

  二、扶持重点

  1.引进和推广新品种、新技术,与本省内农民建立稳定的产销协作,实行“订单”和“二次返利”的农产品原料基地建设。

  2.引进、开发和推广应用先进实用农产品加工、储藏、包装、保鲜等新技术。

  3.开展市场信息服务,建设营销网络,参加各类农产品推介活动等。

  4.申报农产品质量标准认证,培育产品品牌,提供食品安全服务。

  5.企业技术改造贴息。

  三、申报时间

  各县(市、区)农业部门要会同财政部门按照《省财政农业产业化以奖代补资金管理办法》有关规定,确定申报项目,“以奖代补资金申请表”和“以奖代补项目实施情况表”要求农财两局审核确认后,签字盖章,联合行文上报省农业厅(二份)、省财政厅(一份),同时将“以奖代补资金申请表”和“以奖代补项目实施情况表”通过“浙江农业信息网”的“浙江省农业厅网上项目管理系统”进行网上申报。申报截止时间为2007年6月5日。

  申报对象、条件和材料按照《浙江省财政农业产业化以奖代补资金管理办法》执行。

  联系人:裘天敏,电话:0571-867576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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