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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人事局关于印发《北京市人事系统法制宣传教育第五个五年规划》的通知

  4.学习宣传有关干部管理的法规文件。深入学习宣传《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公开选拔党政领导干部工作暂行条例》等党内法规文件,引导广大人事干部和政府部门公务员进一步了解把握干部选拔、任用、监督等方面的政策规定,全面贯彻落实党管干部原则,加深对党管干部原则的认识理解,积极推进干部人事制度改革进程。不断强化人事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的廉政意识,提高领导水平和拒腐防变能力。
  5.学习宣传人事法制基础知识和人事人才管理方面的政策法规。紧密结合人事人才工作发展实际,重点学习宣传与履行职责相关的人事法制基础知识和实施人事人才依法管理的政策法规,积极培育人事干部的现代法治意识和职业理念,促进人事人才领域各项法治实践的开展,切实提高管理与服务的专业化水平,不断扩大人事人才工作的社会影响力,争取全社会的理解和支持。
  6.学习宣传与举办奥运相关的法律法规。认真落实《奥运法制宣传计划》,围绕绿色奥运、科技奥运、人文奥运和举办一届有特色、高水平奥运会的目标要求,深入开展奥运相关法律知识的学习宣传和教育培训活动,进一步加大奥林匹克知识产权保护和奥运环境建设、环境治理等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力度,提高人事干部和政府部门公务员依法管理城市和服务城市建设的水平,为奥运筹办、举办营造良好的法治氛围。
  三、工作步骤
  我市人事系统法制宣传教育第五个五年规划从2006年开始实施,到2010年结束,共分三个阶段:
  (一)宣传发动阶段(至2007年6月)
  2007年3月,组织召开“北京市人事系统‘五五’法制宣传教育动员大会”,全面部署人事系统“五五”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各区县要根据会议精神和本规划要求,结合实际,研究制定各自的人事法制宣传教育五年规划,于2007年4月底前报市人事系统法制宣传教育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
  (二)组织实施阶段(2007年7月-2009年12月)
  各级人事部门要依据本规划确定的目标、任务和要求,结合地方、部门和单位实际,每年制定工作计划,突出年度工作重点,并认真组织实施,做到部署及时、措施有效、指导有力、督促到位,确保“五五”普法规划的全面贯彻落实。2008年,市人事系统法制宣传教育领导小组将对各区县、各单位贯彻落实规划情况进行中期检查,全面督促和指导各区县、各单位深入开展人事法制宣传教育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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