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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煤矿安全监察局关于印发《重庆煤矿安全监察局2006年度煤矿安全监察执法工作计划》的通知

重庆煤矿安全监察局关于印发《重庆煤矿安全监察局2006年度煤矿安全监察执法工作计划》的通知
(渝煤安监办字〔2006〕3号)


各煤矿安全监察分局(工作站):
  现将《重庆煤矿安全监察局2006年度煤矿安全监察执法工作计划》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六年一月十一日

重庆煤矿安全监察局
2006年度煤矿安全监察执法工作计划

  根据《安全生产法》、《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完善煤矿安全体制的意见》、《国务院关于预防煤矿生产安全事故的特别规定》(以下简称《特别规定》)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坚决整顿关闭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和非法煤矿的紧急通知》(以下简称《紧急通知》),为切实加强煤矿安全监察工作,强化行政执法,有效遏制煤矿安全事故,实现全市煤矿安全生产形势的稳定好转,特制定本煤矿安全监察执法工作计划。
  一、指导思想
  坚持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刻领会十六届五中全会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牢固树立安全发展观和“以人为本”的执法理念,深入贯彻落实《特别规定》《紧急通知》和国务院第81、116次常务会议精神,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打好煤矿瓦斯治理和整顿关闭两个攻坚战,推进煤矿安全两个阶段性目标的实现,依法强化行政执法,坚持实施有计划的煤矿安全重点监察、专项监察、定期监察和解剖式监察,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促进重庆煤矿安全形势稳定好转。
  二、工作目标
  (一)力争杜绝特大事故,重大事故不超过 10 起;
  (二)煤矿事故死亡人数比2005年有较大幅度下降,控制在国家下达的指标以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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