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水稻机械化作业技术。包括水稻工厂化育秧和机械插秧、收割等技术。
三、示范活动安排
(一)万村优质高产示范
凡是水稻种植面积100亩以上的村,都要选择1个种粮水平高、科技接受能力强的农户作为水稻高产示范户。主要示范优质高产新品种、高产高效新技术、新机械、新产品等,示范田面积1~3亩,便于周边农户学习,能起示范推广作用。示范田要树立小型标牌,标牌注明:标题(浙江省水稻万村优质高产示范)、农户姓名、品种、面积、技术名称、技术指导人(乡镇责任农技员)、地点等,还可标注播栽期、播种量、种植密度、施肥水平等技术指标,便于周边农户学习。
(二)优质高产示范竞赛
1.当地领导重视,政策落实,措施有力;
2.水稻品种为省确定范围的本地主导品种;
3.根据当地实际,选择2~3项水稻优质高产节本增效技术作为主推技术;
4.水稻连片种植,中心示范方面积100亩以上,方内设立高产攻关田5块以上,每块面积1亩以上;
5.示范方内做到统一品种、统一栽培技术、统一病虫防治、统一测土配方施肥、统一机械化作业,具有较高的标准化生产水平;
6.示范方田头树立标牌。标牌上注明:标题,水稻类型、品种、面积、产量指标,主推技术,主要技术指标,项目来源(浙江省水稻优质高产示范竞赛活动),技术依托单位,实施地点,实施单位,技术指导专家,项目负责人等;
7.示范方交通方便,辐射带动作用强。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各地要提高对水稻万村优质高产示范和优质高产示范竞赛工作重要性的认识,积极筹集和落实示范资金,精心组织示范竞赛活动。要建立水稻优质高产示范技术指导组,发挥各部门技术优势,组织种子、栽培、植保、土肥等技术人员积极参与示范工作,形成职责明确、措施有力、运作高效、上下联动的工作促进机制,推动水稻优质高产示范顺利开展。
(二)制定方案,组织落实。根据当地气候条件、种植制度,制定实施方案及工作计划,分解落实示范任务,做到镇(乡)有示范方,村村有示范田,努力掀起粮食生产热潮。
对水稻万村优质高产示范和优质高产示范方,各地要及时掌握工作动态和进展,并由乡镇填写万村优质高产示范农户基本情况表(附件1)和示范方基本情况表(附件2),于4月10日前报县(市、区)农业部门备案。各县(市、区)择优确定1~2个示范方和汇总全县万村示范农户基本情况表报市农业局,市农业局汇总后于4月20日前报我厅农作局备案。未报省备案示范方不列入省级参赛对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