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大力开展社会化服务,提高粮食生产经营水平
要针对千家万户种粮的实际,着眼粮食生产从育秧到收割的各环节,开展多种形式的社会化服务。积极培育粮食生产专业合作组织和专业大户,鼓励拓宽经营服务范围,向周边农户提供代育、代耕、代种、代管、代收等服务。要从近几年农业结构调整和病虫害多发的特点出发,积极探索适合农民需求的病虫防治组织形式,以合作社、农机大户、植保服务大户为主体,以粮食生产基地、连片种植的村落为服务对象,开展技术指导统防统治、代防代治、承包防治等各项服务,推进水稻病虫统防统治,减少防治成本,提高防治效果。要拓展社会化植保服务功能,以农作物病虫害监测预报规范化、网络化、信息化、可视化建设为基础,建立灵活多样的运行机制,增加服务内容。
同时,在稳定土地承包权的基础上,坚持“依法、自愿、有偿”的原则,鼓励土地经营权流转,使粮田向种粮能手集中。要支持和鼓励各类粮食加工、经营企业和产销服务组织与农户建立稳固的粮食产销关系,发展订单生产,扩大订单数量,引导农户按照标准化、无害化要求生产和提供优质、安全粮食。
六、加强农田保护和建设,切实增强综合生产能力
全面落实基本农田管理法律法规,实行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加强基本农田和标准农田的管护,认真做好资料交接和管理,易位预审、竣工验收等工作,遏止乱征滥用耕地现象,严禁任何毁坏、破坏耕地的行为,禁止在基本农田内挖塘养鱼、植树造林和从事非农项目建设。加强农田基础设施建设,完善道路和灌溉等配套设施,建成便于机械化作业、种养多宜、抗灾能力强的基础条件。建立全省土壤监测网络,组建耕地地力管理信息系统,实行耕地分类管护。实施沃土工程,大力开展测土配方施肥行动,鼓励扩种绿肥,实行秸秆还田,增施有机肥,因地制宜落实培肥改良措施,加快建设高产优质良田。
二〇〇七年三月二十二日
附件:
2007年粮食生产计划分解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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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 目 │ 面积(万亩) │ 产量(万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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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全省合计 │ 2150.0 │ 818.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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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杭州市 │ 274.5 │ 100.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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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宁波市 │ 209.0 │ 77.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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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温州市 │ 247.5 │ 87.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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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嘉兴市 │ 262.5 │ 118.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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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湖州市 │ 168.0 │ 79.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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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绍兴市 │ 212.0 │ 85.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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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金华市 │ 204.5 │ 74.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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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衢州市 │ 182.2 │ 65.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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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舟山市 │ 18.0 │ 5.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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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台州市 │ 220.5 │ 77.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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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丽水市 │ 151.3 │ 48.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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