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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农业厅办公室关于2007年粮食生产的意见

浙江省农业厅办公室关于2007年粮食生产的意见
(浙农专发〔2007〕42号)


各市、县(市、区)农业局:

  为进一步提高粮食综合生产能力,维护粮食安全,现就2007年全省粮食生产提出如下意见。

  一、明确指导思想和总体目标

  2007年粮食生产的指导思想是: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农业增长方式转变和现代农业建设为目标,以稳定粮食综合生产能力为基础,加强耕地保护和地力建设,保障农田数量和质量;加大政策扶持力度,保持农民种粮积极性;扩大优良品种和先进适用技术的推广应用,进一步提高粮食单产和品质;推进粮田适度规模经营,提高种粮综合效益。

  粮食生产目标是:实行粮食分级负责制,分市落实粮食生产计划(见附件),确保全省播种面积2150万亩、总产量800万吨以上。各市也要将指导性计划分解下达到各县(市、区),认真抓好计划落实和督促检查,保证生产目标顺利完成。

  二、及早落实扶持政策,充分调动农民种粮积极性

  扶持政策是稳定粮食生产的重要保障。省政府今年继续实行粮油种植大户的直接补贴、早晚稻谷最低收购价和价外补贴政策,加大了水稻良种补贴力度,扩大了农机具购置补贴范围,增设了水稻病虫统防统治补助。各地要充分利用各种媒体,采取多种形式,扩大政策宣传,让基层和农民及时了解政策,做到家喻户晓。及早制订落实政策措施,建立责任制,明确工作要求,加大督促检查力度,杜绝弄虚作假,确保补贴资金及时足额发放。要积极争取当地政府出台配套政策,增加对粮食生产的投入,切实提高农民种粮积极性。

  三、制止耕地抛荒,稳定粮食面积

  正确处理好结构调整和发展粮食生产的关系,充分尊重农民种植自主权,把发展粮食生产的重点放在制止全年性耕地抛荒,减少季节性抛荒上,力争多种、种好,进一步提高土地利用率和产出率。要以春冬两季为重点,积极扩大冬季春花作物、绿肥种植,引导支持多种早稻。加大监督检查力度,采取法律、经济、行政等措施,最大限度地制止浪费耕地的现象。要建立耕地抛荒举报和公开曝光制度,适时组织抛荒检查,对严重的抛荒案件依法予以查处,督促当地政府做好复耕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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