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煤矿安全监察局关于授予中煤国际工程集团重庆设计研究院煤矿乙级安全评价资质的通知
(渝煤安监办字〔2006〕112号)
各产煤区县(自治县、市)煤矿安全监管部门、各煤矿安全监察分局(工作站),有关单位:
按照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
安全评价机构管理规定》和第13号令和《
关于贯彻实施<安全评价机构管理规定>的通知》(安监管司办字〔2004〕139号)要求,我局对中煤国际工程集团重庆设计研究院上报的申请办理煤矿乙级安全评价资质材料进行了审查,并进行了现场核查。经审查和核查,决定授予该单位煤矿乙级安全评价资质。
中煤国际工程集团重庆设计研究院要严格按照《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煤矿安全监察条例》等法律、法规及国家有关规定做好煤矿安全评价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