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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加强建筑安装分(转)包工程项目发票管理等问题的通知


  附件2:
  建安分(转)包工程项目代扣缴营业税情况报告单

  县(市、区)地方税务局:
  本单位建设施工的以下建筑安装工程项目(具体见下表),系   公司承建的座落在   地点的      项目的分(转)包业务(附合同复印件)。其应纳的营业税及其附加,由总承包单位     公司按规定负责代扣代缴。特此报告。
  金额单位:元

┌───┬────────────────┬───────┬───────────┐
│ 序号 │   分(转)包工程项目名称   │  项目合同  │  合同约定的建设  │
│   │                │   金额   │    起止期    │
├───┼────────────────┼───────┼───────────┤
│ 1  │                │       │           │
├───┼────────────────┼───────┼───────────┤
│ 2  │                │       │           │
├───┼────────────────┼───────┼───────────┤
│ … │                │       │           │
└───┴────────────────┴───────┴───────────┘

  填报单位:      (加盖公章)     报送时间:   年  月  日

  总承包单位证明:上述填写情况:属实  □   说明:
  不属实 □

  总承包单位的税务登记证号码:     单位公章 :
  主管税务机关:                     年 月 日

  税务机关窗口开票记录:                  金额单位:元

┌──┬──────────────┬──────────────┬──────────────┐
│项目│     第一次开票     │     第二次开票     │      ……      │
│序号│    经办人签名:    │    经办人签名:    │              │
│  ├────┬────┬────┼────┬────┬────┼────┬────┬────┤
│  │ 日期 │ 金额 │ 发票 │ 日期 │ 金额 │发票号码│ 金额 │ 日期 │发票号码│
│  │    │    │ 号码 │    │    │    │    │    │    │
├──┼────┼────┼────┼────┼────┼────┼────┼────┼────┤
│1  │    │    │    │    │    │    │    │    │    │
├──┼────┼────┼────┼────┼────┼────┼────┼────┼────┤
│2  │    │    │    │    │    │    │    │    │    │
├──┼────┼────┼────┼────┼────┼────┼────┼────┼────┤
│… │    │    │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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