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北京市委组织部、中共北京市委教育工作委员会、中共北京市委农村工作委员会、北京市人事局、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北京市农村工作委员会、北京市财政局、北京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北京市卫生局、北京市商务局 北京市公安局、北京市民政局、共青团北京市委员会关于做好2007年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工作的意见
(京人发[2007]27号)
各区县,市委、市政府各有关部门,在京各高校: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组部、
人事部等8部门《关于组织开展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从事支教、支农、支医和扶贫工作的通知》(国人部发[2006]16号)和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面向基层就业的实施意见》》(京办发[2005] 32号)精神,现提出我市2007年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工作意见如下:
一、指导思想
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工作,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十六届六中全会精神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和北京市关于引导鼓励高校毕业生面向基层就业的有关精神,把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从事“三支一扶”与扎实推进首都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促进城乡协调发展紧密结合起来,大力引导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到基层、到首都建设最需要的地方去,经受锻炼,健康成长,为促进农村基层教育、农业、卫生、扶贫等社会事业的发展提供有力的人才保证,为加快首都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步伐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做出贡献。
二、目标任务
(一)做好聘用高校毕业生到京郊农村担任党支部书记助理、村委会主任助理的工作。按照市委组织部、市委教工委、市委农工委、市人事局等部门《关于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就业创业实现村村有大学生目标的实施方案》(京组发[2005] 16号)所确定的工作目标与任务,2007年继续采取公开招聘的方式,聘用3000名高校毕业生担任京郊农村党支部书记助理、村委会主任助理职务,推进有条件的行政村实现“村村有大学生”的工作目标。
(二)选派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开展“三支一扶”工作。根据我市农村基础教育师资队伍现状和学科需求状况,2007年起,采取公开招聘的方式,从普通高校应届本科以上学历毕业生中聘用一定数量人员到农村中小学支教,力争通过3年的努力,使1010所农村中小学每校都有2名支教的高校毕业生。同时,为改善农村缺医少药现状,缓解区、县农民看病难问题,促进城乡医疗事业协调发展,2007年将从医学高等院校中选派一批毕业生到远郊区县农村社区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进行支援农村卫生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