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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煤矿安全监察局关于印发《重庆煤矿安全监察局部门及监察分局(工作站)负责人岗位职责(试行)》的通知

重庆煤矿安全监察局关于印发《重庆煤矿安全监察局部门及监察分局(工作站)负责人岗位职责(试行)》的通知
(渝煤安监办字〔2006〕130号)


各煤矿安全监察分局(工作站),机关各处室、各事业部门:
  根据我局机构调整、部门职能调整和分局领导岗位变化的实际情况,制定了《重庆煤矿安全监察局机关部门及监察分局(工作站)负责人岗位职责(试行)》(以下简称《岗位职责》),经局研究决定,予以印发,请结合以下要求贯彻执行。
  一、维护《岗位职责》的严肃性,各分局(工作站)、机关各部门在日常工作中必须严格按照岗位职责进行工作,并按照每个岗位单独负责的工作、会同完成的工作和提供协助的工作等方面进行检查与考评。
  二、及时总结《岗位职责》在实际执行中暴露出的缺陷和疏漏,并在2006年11月底以前将修订意见报送局政策法规处。
  三、各分局(工作站)、机关服务中心要制定本单位工作人员的岗位职责,并认真贯彻执行。
  四、《岗位职责》从2006年5月1日起执行。

  二○○六年四月十日

重庆煤矿安全监察局
部门及监察分局(工作站)负责人
岗位职责(试行)

  一、局办公室

  (一)主任
  1.负责草拟或组织拟写局党组、局行政综合性资料和有关报告。
  2.负责局党组党务具体工作的组织、经办和协调。
  3.负责局党组会议、局长办公会议记录、纪要整理和会务工作。
  4.负责局党组中心学习小组记录、统计、情况汇总和相关工作。
  5.负责组织研究或承办局机关、事业部门和局属单位管理体制和机构编制工作。
  6.负责文秘、档案工作的综合管理和协调工作。
  7.负责对局收各级文、函、刊物、资料提出阅处意见。
  8.负责组织开展业务范围相关的政策法规研究和调研工作。
  9.负责政务信息、动态的收集、整理和反馈工作的组织和管理。
  10.负责机关政务值班的综合管理和协调工作。
  11.负责局有关行政业务、行政事务和局机关日常办公的协调。
  12.负责党务、政务督查工作的组织和办理。
  13.负责局办公室办理文、函的草拟。
  14.负责环境综合治理的工作。
  15.负责联系精神文明建设工作。
  16.负责联系群团、社团有关工作。
  17.负责稳定工作、信访工作协调。
  18.负责目标管理和考核日常工作的组织。
  19.负责保密、机要工作的综合管理。
  20.负责会议、接待工作的组织和协调。
  21.负责机关车队的工作指导和协调。
  22.负责联系并协调有关外事工作。
  23.负责联系并协调保卫工作。
  24.负责对机关各处室、各事业部门和局属单位业务范围工作的指导和协调。
  25.负责人大建议、政协提案办理的协调工作。
  26.负责办公室公务员、聘用人员的管理。
  27.自觉遵守机关工作的各项规章和制度。
  28.负责本室廉政建设工作。
  29.积极参加政治和业务学习。
  30.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副主任
  1.负责局党组、行政综合性资料、有关报告的具体草拟和组织、协调。
  2.负责组织业务范围政策法规研究和调查研究工作。
  3.负责信息和动态的收集、整理和反馈工作的具体组织和管理。
  4.负责对局收各级文、函、刊物、资料提出阅处意见。
  5.负责局文秘和档案工作的具体管理及协调。
  6.负责草拟办公室办理的文、函和有关资料。
  7.负责局组党会议、局长办公会记录、纪要和会务工作。
  8.负责承办局党组中心学习小组记录、统计、情况汇总和相关工作。
  9.负责承办接待工作的具体组织。
  10.负责政府目标(局业务工作目标)管理、人大建议、政协提案和信访工作组织办理。
  1l.负责局保密日常工作的管理。
  12.负责党务、政务督查工作的组织和办理。
  13.负责联系局政务值班工作。
  14.负责指导各处室、各事业部门、各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局属单位文秘、信息、信访、保密和档案工作。
  15.负责局有关会议、会务工作的具体组织或协调。
  16.自觉遵守机关工作各项规章和制度。
  17.积极参加政治业务学习。
  18.协助办公室主任抓好办公室廉政建设和其他业务工作。
  19.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保卫处副处长
  1.负责局政务值班和政务信息工作的组织及管理。
  2.负责局政府目标管理的具体组织和协调工作。
  3.负责局来访接待和信访、举报受理工作。
  4.负责局政务和局领导有关指示、批示的督查。
  5.负责局保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6.负责人大建议、政协提案有关事宜的协调和办理。
  7.负责稳定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日常工作。
  8.负责局机关保卫、消防、治安和要害部门、部位安全管理和日常工作。
  9.负责局机关各处室、各事业部门业务保安工作的协调和管理。
  10.负责局环境综合整治日常工作的组织和协调。
  11.负责业务范围的法制宣传、教育的日常工作。
  12.协助做好有关接待和外事工作。
  13.负责局机关门卫、传达室、外收发的管理。
  14.负责局机关办公地点和各煤矿安全监察分局(工作站)的保卫、消防和治安的协调工作。
  15.负责局机关集体户口管理,协调各煤矿安全监察分局(工作站)的户口管理。
  16.负责局机关、各煤矿安全监察分局(工作站)、局属机构人员边境证件的办理。
  17.积极参加政治和业务学习。
  18.自觉遵守机关工作的各项规章和制度。
  19.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四)综合秘书
  1.负责局发公文、函件的审修和送签。
  2.负责局办公室办理文、函、资料的起草。
  3.负责局管理体制和机构编制的日常工作。
  4.负责局党组、行政有关文、函、资料的草拟。
  5.负责党务、统战及侨务工作的联系和有关事宜。
  6.负责人大建议、政协提案的具体办理或联系。
  7.负责环境综合整治的日常工作。
  8.负责局有关会议的签到、记录和会务工作。
  9.负责接待工作的办理。
  10.负责打字、复印工作的具体管理和协调。
  1l.负责局印刷制品制作的联系和管理。
  12.负责局领导、局办公室报刊、杂志的预订。
  13.负责局领导办公文件、资料的整理。
  14.负责局领导和办公室事务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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