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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人事局关于下发“北京市2007年度人事教育培训工作要点”的通知

北京市人事局关于下发“北京市2007年度人事教育培训工作要点”的通知
(京人发[2007]19号)


各区县人事局,市属各委办局人事(科教)处:

  现将“北京市2007年人事教育培训工作要点”发给你们,请结合你单位工作实际贯彻落实。

  附件:北京市2007年度人事教育培训工作要点

  二OO七年二月二十六日

  附 件:
北京市2007年度人事教育培训工作要点

  2007年人事教育培训工作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工作大局和首都经济社会发展这个中心,认真落实《北京市实施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条例(试行)暂行办法》确定的各项任务,进一步提高干部的政治素质、工作能力,为建设“新北京、新奥运”提供强有力的人才支持。具体要做好以下工作。

  一、加强宏观管理工作

  1、学习贯彻中央和市委有关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精神。召开全市人事教育培训工作大会,明确2007年人事教育培训工作的指导思想、主要任务和保障措施;表彰先进单位和个人,推广先进单位工作经验;全面部署教育培训工作。

  2、研究制定《北京市公务员教育培训实施办法》。制定《北京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与岗位聘任挂钩管理办法》。

  3、制定下发《北京市2006年-2010年公务员教育培训规划》和《北京市2006年-2010年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划》,明确“十一五”期间公务员和专业技术人员教育培训工作的指导思想、主要任务和保障措施。

  4、加强公务员教育培训和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的监督检查。完善监督检查标准,明确监督检查职责,落实监督检查时间,强化监督检查工作。2007年计划检查全市20%单位教育培训工作开展情况。

  5、建立区县之间和市属委办局之间人事教育培训工作交流机制。通过召开人事教育培训工作交流会等形式,加强单位之间的相互沟通、相互促进,提高工作水平。

  6、加强人事教育培训管理者队伍建设。通过举办国内外培训班、考察、业务培训等方法,提高培训管理者素质和能力水平。监督检查全市各单位培训管理者自身培训工作,努力完成“培训管理者每年应当参加人均不少于1周的专业培训”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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