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吕梁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整合涉农项目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

  4、坚持部门配合的原则。涉农项目资金的整合,由财政部门牵头。要清晰界定财政及涉农部门的职责,明确落实各相关部门单位的责任,加强部门之间的沟通协作,形成协调配合、良性互动的工作机制。

  二、范围对象及资金投向

  (一)整合的项目范围

  按照我市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总体要求,“十一五”期间整合使用的涉农项目包括农村水、电、路、通讯等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农村文化、教育、卫生、及其他可以整合使用的公共服务建设项目和农业农村经济社会发展项目等。具体包括哪些项目由各县根据当地实际情况确定。

  (二)整合的资金对象

  开展涉农项目资金整合,以上级分配的涉农资金和本级安排的涉农资金为整合对象。现阶段资金整合的范围,除救灾资金、社保福利资金、疫情防治经费、对农民的各种政策性补贴以及有特殊用途的资金外,财政部门管理分配的涉农资金和农口部门预算中用于项目的支出,以及其他部门用于涉农的项目支出,都可纳入涉农项目资金整合的范围。条件成熟的,可以将政府安排的所有涉农资金进行整合。

  (三)整合的资金投向

  按照新农村建设规划,整合的涉农资金原则上优先安排在市委、市政府提出的“十村示范、百村试点、千村治理”工程,集中投向新农村建设示范村、试点村和治理村的建设项目。

  三、方法与步骤

  涉农项目资金的整合,实行“五个统一”,即统一组织领导、统一规划设计、统一申报入库、统一分配使用、统一组织实施。

  (一)统一组织领导

  为加强涉农项目资金整合工作的领导,各县市区政府要成立涉农资金整合领导组,领导组组长由政府县市区长担任,副组长由相关分管领导担任,成员由财政局、农牧局、林业局、水利局、农机局、扶贫局、发展计划局、交通局、建设局、农业综合开发办、教育局、卫生局、科技局、宣传部、广播电视局、商务局、民政局、文化局、劳动保障局、人口计生局、审计局、纪检监察等单位领导组成。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财政局,办公室主任由财政局局长担任。领导组要担负起整合资金的责任,加强对涉农项目资金整合工作的领导,统筹安排资金的使用,协调部门之间关系,帮助解决工作中的困难和问题。围绕所规划的项目,建立相应的工作责任制,形成在同一项目区资金的统一、协调、互补和各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口管理的“统分”结合的工作联系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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