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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交通厅办公室关于在省政府门户网站开展交通网上值班工作的通知

浙江省交通厅办公室关于在省政府门户网站开展交通网上值班工作的通知
(浙交办[2007]73号)


省公路局、省港航局、省运管局、厅质监局:
  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在省政府门户网站开展网上值班试点的通知》(浙政办发〔2006〕124号)要求,我厅为网上值班16个试点单位之一。鉴于交通业务较为复杂这一实际,并经省政府办公厅同意,决定以厅机关、省公路局、省港航局、省运管局、厅质监局为单位设立五个值班岗位,开展交通网上值班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网上值班室功能

  网上值班室是利用信息技术在省政府门户网站上建立的互动交流平台,主要实现政策咨询、监督投诉、业务交流三大功能,是政府联系群众、联系基层的新型渠道。公众通过省政府门户网站提供的公众版“浙江政务通”软件提出问题投诉;政府部门通过公务员版“浙江政务通”软件登陆网上值班室,受理公众投诉,提供即时咨询服务;政府部门之间通过“浙江政务通”软件相互进行业务交流。

  二、工作要求

  网上值班是为贯彻温家宝总理在加强政府自身建设推进政府管理创新电视电话会议上的讲话精神,切实转变和完善政府职能,提高行政效能,建设服务型政府,提升政府服务公众能力的一项新的工作举措。各值班单位要充分开展网上值班的重要性,确定一名领导为网上值班工作负责人,落实人员。
  各单位要将网上值班和其他咨询、服务方式结合起来,在不增加人员的情况下,充分调动现有服务资源,安排熟悉本单位业务工作并具有一定计算机操作能力的人员进行网上值班,切实做好网上值班工作。
  各单位要定期对群众反映问题的数量、内容及办理情况进行统计,对群众反映的热点问题进行归纳整理,并以电子文档的形式送厅信息中心,由厅信息中心统一汇总后提交省政府门户网站。

  三、其他事项

  (一)网上值班时间。自2007年5月16日开始,各单位正式开始网上值班,时间为工作日的工作时间。
  (二)网上值班人员回答公众提问时,用语要规范,具体按照省政府《网上值班室值班人员工作规则》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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