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国家税务局、广东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广东省注册税务师行业2006年度报表及分析的函
(粤国税发〔2007〕80号)
国家税务总局注册税务师管理中心:
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报送注册税务师行度报表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6〕875号)要求,我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顺利完成了注册税务师行业年度报表的收集整理和统计分析工作。现将有关情况函告如下,请审阅。
2006年我省共有注册税务师事务所259户。本次共收到报表245户,其中:有限责任事务所218户,合伙所27户。没有上报报表的14户事务所中有6户经多次催交尚未交来,其余8户是2006年底刚开业的事务所。
一、关于注册税务师事务所地区分布状况
表一反映注册税务师事务所分布集中在市场经济比较发达的地区,其中广州占45%,其次佛山占12%,珠海占11%,东莞占9%,经济落后地区的事务所相对较少,有的地方只有1户。由于受区域经济因素的影响,经济发达地方纳税户较多,缴纳的税种比较复杂,税收管理较为严密,更多的纳税人宁愿把纳税具体事务转给专业的中介机构代理,并降低涉税风险。
二、关于注册税务师行业人员结构
注册税务师行业的特点除要求从业人员具有专业知识外,还需要具备细致认真的工作作风。广东注册税务师行业共有从业人员5451人,女性占有比例较高,有3037人,占人员总数58%;具有高学历及两种以上执业资格的注册税务师人员增多,具有大学本科学历2962人,占人员总数54%,具有其他中介执业资格的从业人员也有434人。此外,35岁以下人员有2804人,占人员总数51%。人员结构趋向的年轻化,注册税务师人员的素质不断提高,组成全省注册税务师行业的生力军,发挥为纳税人提供有效涉税服务的重要作用。
三、关于业务开展及收入情况
税务师事务所都是以国家税务总局颁布的13号、14号令为契机,以14项可做业务作为机构发展的前提,在代理服务项目上,1-10项的代理纳税申报、代理建账记账、代理申请减、免、退税、代理申请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代理制作涉税文书、受聘税务顾问咨询,代理税收筹划、涉税培训业务等占主营业务收入30%,弥补亏损鉴证、企业财产损失税前扣除鉴证业务约占0.8%,其他涉税事项占3.7%,大多数事务所都开展了所得税的汇算清缴鉴证业务,这项业务已经成为事务所的收入的重要来源,占全省注册税务师行业收入的59%以上。与去年比较,代理的户次虽然比去年增加121535户次,增加164%,但总收入减少471.55万元,降幅为1.83%;其中,收入减少较多的是所得税汇算清缴鉴证业务收入,减少1545万元,减少的原因主要为行业间为了多受理委托户数,而存在的低价竞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