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吕梁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吕梁市区严控和查处违法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何玉田市国土资源局局长

  郭卫民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

  刘广龙离石区区长

  成员:杜平原市委宣传部常务副部长

  郭明水市建设局副局长

  田云清市建设局副局长

  刘中平市国土资源局副局长

  任一雄市公安局副局长

  王秋云市公安局副局长兼离石区公安局局长

  李小明离石区副区长

  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建设局,办公室主任由王若东兼任,副主任由田云清、刘中平担任。

  四、职责分工

  (一)市严控和查处违法建设工作领导组办公室:负责市区严控和查处违法建设的组织协调工作,研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重大问题,检查、督促有关职能部门和离石区的工作;组织建设、国土、公安、离石区成立联合专案组,现场取证界定是否属于违法建设的行为;负责掌握市区严控和查处违法建设工作的进展情况;研究部署清拆违法建设的统一行动方案,并督促有关职能部门和离石区组织实施。

  (二)离石区政府:对离石区所属各街道办及涉及的村委和个人严控和查处违法建设负总责,统一领导,协调所属街道办事处做好本辖区违法建设的监管和整治工作。

  (三)国土部门:摸清在建工程土地手续办理情况,依法查处国土资源违法案件,对破坏耕地、侵占基本农田保护区或重大违法案件的当事人及时进行制止和立案查处。

  (四)建设部门:依法按时审批各类建设工程,加强对经审批的建设工程的批后管理,对是否属于严重影响城市规划的违法建设进行认定;依法对违法建设进行查处,做到及时发现、及时报告、及时制止,发现一宗,处理一宗;在拆除违法建设过程中,要同时加强对拆除现场施工安全的监理工作。

  (五)公安部门:依法打击及处理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和涉嫌构成违法建设的犯罪行为,积极配合建设、国土等部门,依法处理在严控和查处违法建设工作中出现妨碍执法人员执行公务、扰乱社会秩序、寻衅滋事、殴打或者故意伤害他人等违法犯罪行为。

  (六)市监委:负责查处造成重大违法建设的单位、党员干部,以及其它监察对象的违规、违纪行为。

  (七)市委宣传部:加大违法建设查处工作和有关政策法规的社会宣传力度,做好指导和咨询工作,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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