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吕梁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名牌战略推动经济发展的意见

吕梁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名牌战略推动经济发展的意见
(吕政发[2006]56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委、办、局,市直企、事业单位:

  名牌产品和驰名商标,标志着一个地方的实力,也代表着一个地方的形象。近年来,经过各级各部门和广大企业的努力,我市实施名牌战略取得明显成效,涌现出一批山西名牌产品和著名商标,对吕梁经济发展和扩大对外开放起到了积极的促进作用。但从我市发展名牌的现状来看,还没有一个中国名牌,省级名牌还存在“不多、不大、不强、不新”的问题。为了大力实施名牌战略,有效提高我市经济增长的质量和效益,切实增强吕梁区域经济的核心竞争力,推动全市经济结构优化和区域经济发展,根据省政府《关于大力实施名牌战略努力推进新型能源和工业基地建设的意见》(晋政发[2005]15号)和《吕梁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特制定本意见。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按照市委、市政府“三大工程”和“双百双千”项目大会战的战略部署,紧紧围绕全市“打造九大产业链条”和建设新型能源化工、原材料工业基地战略目标,坚持以政府为推动、以企业为主体,以市场为导向,以质量为核心,以技术进步和科技创新为手段,综合运用行政、经济、法律等多种手段,培育名牌群体,壮大企业规模,优化经济结构,增强竞争实力,扩大对外开放,不断提高名优企业在国民经济中的比重,为加快我市区域经济发展、提升新吕梁美誉度做出积极贡献。

  (二)工作目标

  在“十一五”期间,建立和完善我市实施名牌战略的运行机制和名牌创新发展保障支撑体系,确保通过大力实施名牌战略,从根本上提升对全市经济发展具有重大影响的战略产业、新兴产业和优势传统产业的整体竞争力水平。到2010年,我市名牌的整体规模、数量、档次要达到全省中等以上水平,优势传统产业名牌具有与省内外同行业名牌竞争的能力,努力争创5个中国名牌产品和5个中国驰名商标,并形成一批具有相当经济规模的名优企业集团,实现产品结构和产业结构的进一步优化。到2015年,我市要形成一批在国内外大市场具有竞争优势的名牌产品和驰名商标。

  二、主要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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