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文化厅关于印发进一步做好省级文化系统离退休干部职工管理服务工作的意见的通知
(浙文人[2007]4号)
厅属各单位:
现将《关于进一步做好省级文化系统离退休干部职工管理服务工作的意见》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单位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二○○七年一月九日
关于进一步做好省级文化系统离退休干部职工管理服务工作的意见
老干部工作是党的干部工作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我们党历来重视老干部工作,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对老干部工作有明确的指导思想和具体的政策措施。近年来,在厅党组的统一领导下,省级文化系统的老干部工作坚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关于老干部工作的一系列方针政策,求真务实,努力开拓创新,积极抓好各项工作任务的落实,老干部工作取得了新的成效。为学习贯彻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精神,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进一步做好新时期省级文化系统离退休干部职工的管理服务工作,推动和谐社会建设,现提出如下工作意见:
一、充分认识老干部工作的重要性,进一步加强领导。
1、提高认识,加强领导。省级文化系统的广大离退休干部职工为我国革命、建设和改革作出了重大贡献,为我省的文化艺术事业奋斗和奉献了一辈子,是党和人民事业的功臣,是党和国家的宝贵财富。关心爱护老干部,是我们党的优良传统,既体现了中华民族尊老爱幼的伦理,也体现了以人为本的理念。做好老干部工作是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必然要求,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组成部分。各单位要高度重视老干部工作,切实加强领导,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选配好老干部工作人员,努力把老干部工作的各项方针政策贯彻好、落实好,维护离退休干部职工的实际利益,充分发挥他们的优势和作用,推动我省文化事业的繁荣发展,促进文化大省建设。
2、分级管理,各负其责。省级文化系统的离退休干部职工管理服务工作实行分级管理原则。省文化厅负责系统老干部工作的领导、协调和监督工作,具体由厅人事处联系各直属单位,并进行工作指导和督促检查,同时做好机关离退休干部职工的管理服务工作。厅属各单位应根据本单位离退休人员的实际情况,明确工作人员,离退休人员较多的单位还应设置专门的机构,充实力量,坚持以服务为中心做好老干部工作。
3、明确目标,健全制度。老干部工作是一项以服务老干部为宗旨的重要工作,衡量一个单位老干部工作做得如何,关键要看服务是否到位,要看老干部满意不满意、心情舒畅不舒畅。做好老干部工作,必须建立健全相关的工作制度,如各单位要明确管理和服务人员的工作职责;单位领导要定期听取关于老干部工作的汇报;每年召开若干次情况通报会,由单位领导向离退休干部职工及时通报工作形势和进展情况;每年至少召开一次老同志座谈会,听取他们对文化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及时化解各种矛盾等。要加大督促检查力度,抓好各项方针政策的落实。为鼓励先进,我厅将对系统内老干部工作成绩突出的厅属单位及个人予以表彰和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