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多方筹措资金,保证足额到位。县(市、区)要构建“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多元投入、合力推进”的绿化投入机制。一要确保财政投入的稳定增长,随着财政收入的增加,逐年加大对六大工程的投入,同时设立“六大工程资金”专户,实行专户储存,专帐管理,专款专用;二要从探矿权、采矿权使用费及价款收入的县级自留部分中按照不低于20%的比例划拨专款,用于六大工程建设;三要进一步完善“一企绿化一山”办法,对于资源型、污染型企业要指定地点明确划分荒山绿化任务,规定绿化标准,限期完成绿化。对于不能自行组织施工完成的企业,要收取相应的绿化费用,由林业部门组织专业队实施绿化。
(四)完善管护体系,巩固造林成果。各县(市、区)要高度重视管护工作,对于新造林地要实行封闭管护,通道绿化植树带与农耕地接合部,交通沿线荒山造林与村庄的接合部要采取拦网、挖沟、拍塄等管护措施。对已经完成的造林工程要配备专职护林员进行管护,工程区沿线村庄每村至少要配备1-2名专职护林员,护林员工资要列入县财政预算。工程区要严格实行封山禁牧,确保造林绿化成果。各级林业绿化部门要建立健全管护责任制,对因管护不力,影响林木成活率,甚至造成林木毁坏的当事人不仅进行经济处罚,还要追究责任,责令限期补植补种。
三、加强领导、强化落实,确保六大工程任务顺利完成
(一)加强领导。六大工程的责任主体是县市区人民政府,县(市、区)长是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是直接责任人,实行政府负责、部门实施、年度考核、五年交总帐的责任制度。各县(市、区)要高度重视六大工程建设,把六大工程作为政府的一项重要工作抓在手上。市里每年将选择一至二个县(市、区)召开现场会,进行实地观摩检查,推动造林工作。
(二)规范管理。规范工程管理是确保六大工程质量效益的根本。六大工程要实行“三严”管理制度,即:严格工程准入,让造林信誉好,技术措施硬,质量有保障的营造林公司和专业队伍参与六大工程建设,实行合同化管理;严格苗木准入,严把苗木标准,实行工程队选苗验苗,工程一揽子承包;严格工程监管,实行全过程跟踪监督,保证工程进度和质量。同时,要依法对企业的绿化造林工作进行监督。厂矿区绿化既是六大工程的组成部分,也是《
森林法》规定应尽的义务,更是经济发展的必然需求。为确保厂矿区绿化和“一企绿化一山”落到实处,要实行“绿色图章”管理制度,在厂矿企业工商执照年检中,必须由林业部门对其绿化义务完成情况检查验收,验收合格签字后,工商部门方可予以年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