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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煤矿安全监察局关于开展煤矿“一通三防”和瓦斯治理重点监察工作的通知

  2006年9月1日至12月10日。
  (一)9月1日至9月15日,接本通知后,各产煤区县(市)煤矿安全监管部门要组织立即开展本地区煤矿安全执法检查,各煤矿企业要认真按照《煤矿安全规程》及有关要求,组织自查并落实整改。
  (二)9月16日至11月30日,为各级地方煤矿安全监管部门和煤矿安全监察机构监察检查执法阶段。其中:9月16日至9月30日,局监察督查组将对部分市属“一通三防”重点监察矿井集中监察执法。
  (三)12月1日至12月10日为总结阶段。
  四、监察方式
  (一)各产煤区县(市)煤矿安全监管部门、各煤矿安全监察分局(工作站)对本辖区重点地区、重点煤矿进行监察。
  (二)重庆煤矿安全监察局将抽调有关监察执法人员组成监察督查执法组,分别对部分市属煤矿和区县“一通三防”开展重点督查。听取所到地地方政府有关部门和煤矿企业负责人的工作汇报,查阅相关文件、记录及资料,现场检查,并采取明查暗访等方式随机进行抽查。
  五、重点监察区县和煤矿
  (一)重点区县:南川、万盛、綦江、石柱、永川、巫溪、合川、北碚、渝北、奉节10个区县(自治县、市)。
  (二)重点煤矿:煤与瓦斯突出矿井、高瓦斯矿井和发生瓦斯事故的矿井。
  (三)国家和重庆市重点监控瓦斯治理单位:南桐、松藻、天府、永荣、中梁山煤电气公司;石柱县赶家桥煤矿、茶园煤矿,城口县龙洞沟煤矿,巫溪县檀木煤矿;北培区刘家沟煤矿,南川市宏能、水江、新世纪煤矿有限责任公司,万盛区红伟煤矿、翁子塘煤矿、平翔煤矿,渝北区金华能源,万州区龙泉煤矿,奉节县石窖坪,武隆县富民煤矿,永川市石马门煤矿,合川市康佳煤业有限公司,綦江县万隆煤矿、藻渡煤矿。
  (四)重庆煤矿安全监察局重点监督查南桐公司东林、鱼田堡煤矿;天府公司磨心坡、三汇一矿;松藻公司石壕、逢春煤矿;中梁山公司南、北矿等煤矿和部分重点区县。
  六、工作要求和措施
  (一)各煤矿安全监察分局(工作站)、各级地方安全监管部门和各煤炭企业要认真贯彻落实国务委员兼国务院秘书长华建敏、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李毅中局长和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赵铁锤局长在全国煤矿瓦斯治理和利用现场会上的讲话,深刻吸取我市今年多起煤与瓦斯突出重大事故的教训,高度重视,加强领导,按照“一通三防”重点监察主要内容,以瓦斯隐患排查治理为重点,认真制定检查方案,统筹安排,举一反三,主要领导要亲自带队,精心挑选人员,深入井下一线,认真进行本地区本企业瓦斯隐患排查,从严从细搞好现场检查,采取坚决有效的措施,防止煤矿重特大瓦斯事故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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