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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煤矿安全监察局关于开展煤矿“一通三防”和瓦斯治理重点监察工作的通知

重庆煤矿安全监察局关于开展煤矿“一通三防”和瓦斯治理重点监察工作的通知


各产煤区县(自治县、市)煤矿安全监管部门,各煤矿安全监察分局(工作站),重庆煤炭(集团)公司及所属公司:
  2006年8月20日,重煤集团公司所属南桐矿业有限责任公司矿业东林煤矿2609工作面-90m水平运输巷掘进头发生垮落,诱导煤与瓦斯压出,造成3人死亡;8月21日,重煤集团公司所属松藻煤电公司逢春煤矿+670m水平北1853上巷小斜坡采煤工作面发生煤与瓦斯突出,现场作业5人全部遇难。市属国有重点煤矿连续两天发生两起重大事故,死亡8人,这充分暴露出煤矿企业在瓦斯治理隐患排查方面存在重大安全隐患。为防止同类事故再次发生,深刻吸取事故教训,进一步加强煤矿安全生产工作,坚决遏制煤矿重特大瓦斯事故多发的势头,促进煤矿安全形势的稳定好转,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结合全市煤矿实际,按照重庆煤矿安全监察局年度安全监察执法工作计划和近期煤矿安全事故特点,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煤矿瓦斯隐患排查治理的“一通三防”重点监察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学习贯彻胡锦涛总书记和温家宝总理有关安全生产重要讲话为动力,站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高度,坚决贯彻落实国务院《特别规定》、国务院第81次常务会议确定的瓦斯治理七项措施、全国煤矿瓦斯治理专利用现场工作会议精神、渝府发〔2005〕32号和52号文件要求,进一步落实煤矿企业安全生产责任主体,打好煤矿瓦斯治理攻坚战,以重大隐患排查治理为重点,以瓦斯治理工作为核心,严格控制煤矿瓦斯源头管理,抓住关键环节,加大瓦斯监察执法力度,把瓦斯事故隐患解决在萌芽状态,坚决遏制煤矿重、特大瓦斯事故的发生,把煤矿瓦斯防治攻坚战不断推向深入。
  二、组织领导
  1.成立由局长魏福生任组长、副局长王西平、总工程师唐其武任副组长,局机关有关处室和监察分局(黔江工作站)负责人为成员的煤矿“一通三防”重点监察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局安全监察处,具体负责组织、协调和日常工作。局成立监察督查组,分别对重点区县和煤矿进行“一通三防”重点督查。
  2.各煤矿安全监察分局(黔江工作站)、各产煤区县(市)煤矿安全监管部门、重庆煤炭(集团)公司,也应成立“一通三防”重点监察、检查活动领导小组,制定“一通三防”重点监察、检查方案,立即开展本辖区、本地区、本企业“一通三防”重点监察和检查活动,实行定人定点分片包干负责制度,把监察、检查督促工作落到实处。
  三、时间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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