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做强做优煤炭产业
依托煤炭资源优势,树立大市场、大煤炭观念,在发展中进行调整,在调整中实现跨越,促进资源、人才、资金、技术等各种要素的优化配置和合理流动,加快“矿井大型化、企业集团化、产业链条化”进程,努力把我市建设成为全国具有影响的主焦煤生产基地。
按照“总量适度、优化布局、关小建大、调整结构、综合利用、协调发展”的原则,改造一批有发展潜力的煤矿,巩固一批生产稳定的煤矿,淘汰一批不达标的小型煤矿,形成以3-5个1000万吨以上特大型矿井为龙头,100个60万吨以上机械化矿井为主干,一批30万吨小型矿井为补充的布局结构。到2010年煤矿总数由现在400对减少到300对左右,生产能力由现在6731万吨提高到8000万吨。
深化产权制度改革,推进资源有偿使用,进一步改造矿井技术装备,促进煤炭产业化升级,保障安全生产,提高资源回收率,矿井采区回采率达到60%以上。生产能力在45万吨/年以上(含45万吨)的新建矿井,必须配套建设相应规模的选煤厂,逐步限制现有生产矿井生产和销售原混煤,鼓励在主焦煤、配焦煤生产区域或重点产煤县(市、区)建设矿井选煤厂、集中建设区域中心洗煤厂和群矿洗煤厂,提高清洁煤生产比重。2010年原煤入洗率由现在的50%提高到70%。
(二)继续整合焦化产业
继续对焦化产业实施清理整顿,原则上不再审批新的焦炭项目,优化焦化工业生产布局,严格控制焦炭总规模,主要依托孝义经济开发区、交城经济开发区、汾阳三泉焦化工业区、离柳矿区焦化集中区四大焦化基地,积极推进焦化工业整合,加快完善现有机焦装备,淘汰一批小型机焦炉,实施大企业、大集团战略,提高焦化产业集中度,打造全国一流焦化基地。
按照新型工业化要求,走循环经济的发展道路,延长煤-焦-化产业链条,实现上下游产业联动,推进产业优化升级,提高抵御市场风险的能力。到2010年全市机焦生产能力控制在3000万吨以内,焦油、粗苯回收率达100%,焦炉煤气回收率达100%。
(三)大力提升钢铁产业
充分利用我市煤焦铁三大资源组合优势,以大企业、大集团为依托,以增加适应市场竞争的产品为重点,以提高经济效益,减轻环境污染为目标,大力发展特种钢材,打造煤-焦-铁-钢-材产业链,创造条件支持企业达到规模要求。到2010年,钢产量达到1000万吨,生铁产量达到1200万吨。大力发展铸造业,并积极开发精密铸造产品,延伸产业链条,提高产品附加值。到2010年,铸件加工量达到30万吨以上。
三、加快培育发展壮大煤化工、电力、铝镁、新型材料等新兴支柱产业
(一)大力发展煤化工业
进一步完善煤化工技术路径和产业模式,培育一批在全省乃至全国有影响的骨干企业和煤化工技术研发中心,积极发展一批科技含量高、环境污染小、经济效益好的煤化工项目。严格规模、技术、环保准入标准,采用世界先进工艺和技术装备,鼓励发展醛类、醋酸、二甲醚、烯烃、煤基合成油、1,4丁二醇、聚乙烯醇、改质沥青、延迟焦、针状焦、复合肥等醇、炔、苯、肥、油下游深加工产品,形成横向成群、纵向成链的煤化工产业集群,打造具有吕梁特色的煤化工品牌。以交城经济开发区建设为龙头,重点支持山西宏特煤化公司煤焦油系列产品加工扩展、兴县晋兴能源100万吨煤变油等3-5个现代化大型煤炭气化、液化、煤制甲醇和二甲醚生产项目,不断延伸产业链条,提高产品附加值。到2010年,形成甲醇120万吨、煤制油80万吨、焦油深加工120万吨的生产能力,争取用5-10年的时间,初步把我市建设成全国有影响的煤基醇醚燃料和精细化工基地,真正把煤化工产业打造成新型、清洁、高效的重要支柱产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