吕梁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优化经济结构培育优势产业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吕政发[2006]59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各委、办、局,各企事业单位:
《关于优化经济结构培育优势产业的实施意见》已经市政府常务会议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OO六年十一月十七日
关于优化经济结构,培育优势产业的实施意见
(2006年10月)
自1999年我市开展新一轮经济结构调整工作以来,经全市上下共同努力,我市经济结构进一步优化,经济总量快速攀升,综合实力明显增强,人民生活水平得到很大改善。但总体上看,还存在支柱产业偏重,新兴产业发展缓慢,三次产业发展不够协调的问题。为了更好地落实我市“十一五”规划纲要,培育优势产业,加快发展潜力产业,构建多元化支柱产业体系和高级化经济结构,建设新型能源化工和原材料工业基地,促进全市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发展,特制定本意见。
一、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统领全局,坚持开放引进,开发拉长,多元做大,科学发展“十六字”方针,着力推进大项目、大开放、大环境“三大工程”,深入开展“双百双千”项目大会战,继续壮大县域经济,大力发展循环经济,积极推进科技进步和节能降耗,大力提升传统支柱产业,重点培育新兴支柱产业,全力扶持潜力接续产业,打造“九大产业链条”,建设新型能源化工和原材料工业基地,促进全市经济持续健康发展。
(二)基本原则
1、坚持遵循市场经济规律与产业规划政策引导相结合。在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基础性作用的前提下,加强政府组织引导、宏观调控、政策引导、行业指导作用,强化对重点项目扶持,防止低水平重复建设。
2、坚持全面发展与重点突破相结合。紧紧依托重点项目、重点工程、重点企业,通过点的突破带动整个产业和市域经济全面发展。
3、坚持加快发展与深化改革相结合。紧紧围绕制约发展的关键环节,深化改革,消除妨碍发展的体制、机制障碍。
4、坚持产业发展与保护生态环境、建设节约型社会相结合。把加强环境保护、发展循环经济和节能降耗作为调整经济结构、转变经济增长方式的重要手段和主要内容。
5、坚持自我发展与扩大开放、招商引资相结合。鼓励企业建立产学研相结合的技术创新体系,利用国内外先进技术提升传统产业;鼓励企业瞄准国际、国内技术一流、管理一流、实力雄厚的大企业、大集团进行战略合作,通过招商引资促进产业结构优化升级。
二、进一步改造优化提升煤炭、焦化、冶金等传统支柱产业
“十一五”期间,要按照市场经济和产业政策要求,加强行业宏观调控,淘汰落后,控制总量,优化结构,减少污染,不断提高集约化水平,坚持节约型、清洁型和循环经济型产业发展模式,进一步提高产业质量和效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