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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关于印发杭州市2007年药品经营企业信用管理系统实施计划的通知

杭州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关于印发杭州市2007年药品经营企业信用管理系统实施计划的通知
(杭食药监市场[2007]86号)


各区、县(市)局,分局,药品批发企业、药品零售连锁企业:
  省局的药品经营企业信用系统(下称信用管理系统)已开发完毕,现进入全面应用实施阶段。该信用管理系统主要分为四个部分:行政审批工作流程(批发、零售连锁、零售)、GSP申报流程(批发、零售连锁、零售)、企业经营品种实时监控模块(批发)以及企业信用管理模块(批发、零售)。根据省局的要求,为使信用管理系统能顺利实施,结合我市工作的实际情况,将分步、分块地推进实施信用管理系统,现制订以下工作计划:
  一、系统熟悉、前期培训(5月底前)。该系统覆盖了药品经营企业的基本信息、监管信息和信用管理等方面,技术性强,涉及面比较广,管理要求高。为了使相关的操作人员能掌握具体的操作方法,减少差错,保证工作质量,我市将组织操作培训,对局系统内及批发、连锁企业的操作人员进行培训(具体时间另定)。市局系统管理员根据各岗位权限制作并发放监管人员身份识别盘。
  二、企业基础数据的采集和完善。我市的经营企业基础数据已于4月中旬集中导入,各企业对本企业的数据进行核对,各区县(市)局对辖区内的企业进行核对,对集中导入后新开办的企业由市局统一联系省局重新导入。
  三、行政审批工作流程的实施。批发企业的审批工作流程已于2006年5月开始实施。连锁企业的审批流程于6月份开始运行(6月份后新申请筹建的及申请筹建验收的企业)。零售企业的审批流程暂缓。市局统一为零售连锁企业开设帐号及发放身份识别盘。
  四、GSP申报流程。药品经营企业信用系统中已开发的流程主要针对GSP到期重新认证的企业网上申请。2007年GSP到期重新认证的申报工作已于4月份开始受理,现已有部分批发企业通过该流程进行了网上申报。批发企业的GSP到期重新认证的申报统一通过该流程进行。零售连锁的GSP到期重新认证的申报于6月份开始通过该系统进行申报。新开办企业(批发、零售连锁)省局另有申报程序,不使用药品经营企业信用系统。零售企业由于条件限制,GSP申报暂不使用该信用管理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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